聊城的饮食风俗

家乡区县: 聊城市东昌府

过去,境内居民一般人家习惯一日三餐,早、午餐称“吃饭”,晚餐俗称“喝汤”。终年难吃一顿细面饭。仅有极少数富裕之家常年食细粮。逢年过节、婚娶丧祭、待客迎亲方做面食或肉食。
境内居民走亲访友,多数是上午去下午归,主家待客以午餐为主,少数也有晚饭后才归的。遇有重大节庆或接待贵客有摆宴席的习俗。农村居民家宴设在堂屋(也称北屋)明间里,摆一八仙桌,长辈亲友坐正面,上下首分开,次之在左右两边就坐,陪客和主人则坐在下首,面向主客。旧时农家招待客人为4盘、8盘菜肴,招待贵客(新女婿)则先上茶,接着吃饺子,然后上4个或8个果碟,随着上10个或12个(盘)菜,再后上两个大件。近年通行4菜1汤、8菜1汤、10菜2汤等。

上菜的顺序、摆放的位置也有一定规矩。一般是先凉菜后热菜,通常各半;大一些的宴席,都有整鸡、整鱼。阳谷爱上布袋鸡、八味白鱼,聊城、东阿几县市农村则偏重于清蒸鸡、糖酥鱼。鱼,必须全头全尾,端来时以肚对主客,上鸡、鱼之前必斟满酒。食鸡、鱼时,全桌人必干杯,过后再分别向主客敬酒。等主客催促用餐时,先上馒头,再上8个碗或10个12个碗。上席时通常以洋粉(用细粉条或粉丝饪上荤汤)为先,以糖饭结束,中间有方肉、条肉、藕合、肉丸子(或四喜丸子)、闷子(俗称府冷鸡)、醋白菜、烧排骨、红烧鸡块等8~16种不限。其中“丸子”这一道菜,只能在中间时上桌,绝不能最后上。据说最后上丸子,对客人不尊重。吃菜也有一定讲究,主客不动筷子,其他人不能先吃;鸡头必须是主客家桌上的长辈人吃,其他人不能吃。据说,这种风俗兴于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当乞丐时即爱吃鸡头,当了皇帝后,与他同桌用餐,谁要吃鸡头就有杀身之祸。
临清、高唐一带有“客不翻鱼”之风俗。进餐时,主人首先将鱼眼抠出敬于客人面前,被敬之人则以筷将鱼眼于鱼身上一抹,请大家同吃,然后再吃上面的鱼肉。如果客人先翻鱼身,则是对主人不尊重。鱼,一般由主人翻,并且翻时不语或日“正过来”。敬酒也有许多礼节。主人或陪客者提议举杯,然后全桌人起立连敬主客3杯;3杯过后,再轮流给主客敬酒。敬酒者必须先喝,或是与主客碰杯同饮,然后客人回敬主人。凡有新客,必用上等酒具。

境内回族居民的主食与汉民无异,但有关饮食的禁忌很多。主要禁食动物血液,自死的禽畜、猪肉、驴肉、骡肉、凶禽猛兽及其他非反刍动物。回民出售清真食品的商店或摊点一律悬挂画有清真标志的“汤瓶壶”招牌。
汤瓶壶是穆斯林的洗漱用具,在穆斯林看来,用过的水是不洁净的,所以要用“汤瓶”打来流动的水。洗手时所用的“汤瓶”,已成为穆斯林的标志。我国清真食品商店和出售清真食品的摊贩,常在广告和招牌上以及一块小板上,画上一把“汤瓶壶”挂在那里,作为清真的标志。

ruiqi(2014-11-0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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