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思想

家乡区县: 周口市鹿邑县

   老子是我国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他的思想主张”无为而治“。

   老子试图建立一个囊括宇宙万物的理论,他认为一切事物都遵循这样的规律,即“道”。事物本身的内部不是单一的、静止的,而是相对复杂和变化的。事物本身即是阴阳的统一体。相互对立的事物会互相转化,即是阴阳转化。 方法(德)来源于事物的规律(道)。老子的“无为”并不是以“无为”为目的,而是以“有为”为目的。因为根据之前提到的“道”,“无为”会转化为“有为”。老子所说的“自然”不是类似于神的概念,万物的规律(道)由自然来指定,即是“道法自然”。他的这种思想的高明之处在于,虽然主观上不以取得利益为目的,客观上却可以更好地实现利益。

   事实上,人活着犹如宇宙之存在,没有人能理性地指出其目的。因此,非理性地选择某个(些)目标成为唯一的选择。老子是站在道这个无穷高的位置来看问题。这给我们一个启示:人何必为刻意达到目的而痛苦不堪。无为,逍遥亦是一种为人处世之道。

     关于老子的宇宙观,根据之前的道,“无”与“有”(万物存在即是“有”)会相互转化。因此老子认为宇宙万物来自虚无,也走向虚无。比如:人的生与死。

 

张孟(2014-11-07) 评论(0


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