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家乡区县: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 任:徐绍史
2014年8月20日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制订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年第12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中的西部地区产业。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
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李靖(2014-11-0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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