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广东省湛江市代管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雷州半岛北部,与广西接壤,濒临北部湾,地域总面积2835平方公里。地理坐标北纬21°25′至21°55′,东经109°45′至110°30′。[1] 1914年复称廉江县。1993年撤县设市。
廉江是传统农业大县和工业强县,盛产水果,号称百果之乡;是广东40个产粮大县中表现较突出的县级市;是粤西唯一一个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工业类别齐全,尤以电饭煲产业表现突出,其电饭煲产量占全国3成以上,是“中国电饭煲之乡”[2] 。
廉江境内多代地层出露齐全,岩浆活动频繁,褶皱断裂构造十分发育。成矿地质条件良好,矿种众多,素有“花岗岩王国”之称,储藏量达200亿立方米。境内北部的塘蓬金银矿又是广东省“八五”计划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全国闻名的鹤地水库,储水量达12亿立方米,水面积122平方公里,有“人造海”之誉,董必武、邓小平、陈毅、郭沫若等国家领导曾莅临考察并予题词[3] 。
秦属象郡地;汉属合浦县地。
晋属高凉郡高凉县地;南朝宋、齐,属高凉郡罗州县地。南朝梁、陈,为罗州高兴郡石龙县地。
隋朝,仍属高州高凉郡石龙县地。公元622年(唐高祖武德五年)析石龙县建石城县,属罗州(注:罗州城遗址在河唇镇龙湖村东侧,面积约6万平方米。此遗址布局有仿唐代长安城的明显迹象。1962年,此城址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时,在县境之西及西南同时建招义、零绿两县。唐天宝元年,招义县改为干水县,此县名即为石城县之始。)公元623年(唐朝武德六年),罗州徙治石城县。唐玄宗天宝元年,以濂江河取名,易名为濂江县。
972年(宋太祖开宝五年)废罗州并废濂江、干水县;1167年(南宋孝宗乾道三年),复析置石城县。元朝,属化州路。
1368年(明洪武元年)属化州府。1374年(洪武七年)属化州。1376年(洪武九年)属高州府。清朝,属高州府。 红树林
1912年(民国元年)至3年,属高州道。1914年(民国3年),改石城县为廉江县,属高州道。1920年(民国9年),废除道制,仍属高州善后处。1923年(民国12年),属高雷廉钦琼崖罗阳八属联军总指挥部。1926年(民国15年),八属联军全部覆灭后,属广东南路行政公署。1936年(民国25年),属广东省第七行政区公署。1949年(民国38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属广东省第十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1月11日,廉江县城解放,属广东南路专员公署。1950年9月,属高雷专区。1952年11月,属广东粤西行政区。1956年2月,属广东省湛江专区。1959年1月,廉江、遂溪、海康(南渡河以北部分)三县合并为雷北县,属广东省湛江专区。1960年11月,雷北县易名为雷州县,届广东湛江专区。1961年3月,撤销雷州县,恢复廉江、遂溪、海康三县。按原县区域分治和归属。1978年9月,属广东省湛江地区行政公署。1983年9月,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属湛江市。1993年12月,经国务批准,廉江撤县设市(二类市)。归广东省直辖,并委托湛江市代管[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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