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揭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2008年12月10日,“普宁青梅”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普宁市是全国闻名的水果之乡,全市现有青梅种植面积16.3万亩,年产量3.5万吨,出口量2.8万吨,种植面积、总产量、出口量均居全国县(市)级首位,1995年4月被中国农学会特产经济专业委员会命名为“中国青梅之乡”,同年4月,广东省又确定在普宁建立“中国青梅种质资源基地”。普宁青梅以其果大、肉厚、核小、酸度高;果皮柔韧、不易破损、肉质柔软、晒干率高、色泽鲜艳、成品保色期长等优点而著称,誉满海内外。
由于普宁青梅质量优良,适宜加工出口,近年来,出现了个别地方假冒普宁青梅进行销售,严重影响普宁青梅的声誉。为了更好地保护“普宁青梅”这一特色产品,普宁市人民政府从2006年起就积极开展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省局、揭阳市局和普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普宁市果蔬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普宁青梅”终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正式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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