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宣传内容
一是向社会公众介绍非法集资的概念、属性、常见种类和表现形式,告知社会公众怎样识别非法集资;二是通过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计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三是通过政策宣讲,告知群众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埋单,风险自己承担,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四是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理财,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活动安排
1、广播电视宣传。县电视台每周播出2次以上打击非法集资的电视公益广告,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县广播电台要每天播放一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内容。各乡镇办要充分发挥乡村平安大喇叭作用,持续播放非法集资活动常见表现形式、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常识。(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各乡镇办)
2、流动车辆宣传。各乡镇办要出动1台以上宣传车车辆,在辖区范围内通过高音喇叭,每周开展2次以上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播报。各相关单位也要结合自身职能,组织流动车辆,在全县范围内巡回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广场宣传活动。定于2012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在县殷实园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广场宣传活动。主要任务是:介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危害。县公安局、工信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要分别在广场悬挂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摆放宣传版面,每家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印发不少于1000分的宣传彩页,全面揭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原始股诈骗、非法发行股权、非法保险、林权集资诈骗、房地产非法集资等内容,并通过介绍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典型案例、接受社会咨询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传。(责任单位:县金融办)
4、金融网点宣传。辖区内各金融机构下辖所有营业网点、保险公司营业部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单,同时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县人行、县金融办)
5、手机短信宣传。利用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将“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等短信发送到每一个手机用户,每天发送一次,每周不得少于3次。(责任单位:移动、联通、电信在新蔡分支机构)
6、横幅标语宣传。各乡镇办每个行政村要悬挂2条以上横幅,每个自然村都要张贴宣传海报。乡镇政府所在地街道要悬挂5条以上横幅,主要街道及人员集中场所都要张贴宣传海报。城区各路段的横幅标语宣传由县金融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县公安局、人民银行负责人民路东段,县工信局、县工商局负责人民路西段。各金融机构在县人行的统一安排下,负责各金融网点门前及106国道城区段宣传,其他路段由县金融办统筹安排。县金融办负责印制不少于10000份的宣传单,通过各乡镇办发放到村入户。
7、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进行排查、整治。广告发布单位要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拒绝发布。对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及时查处与该活动有关的广告。(责任单位:县金融办、工商局、工信局、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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