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地戏、山歌外,还有一个民俗文化,就是花灯。跳花灯是屯堡人喜爱的另一种散发浓郁芳香的民间艺术。屯堡人中有“地戏是屯军带来,花灯是老百姓带来”的说法。许多屯堡聚落都有灯班和戏班,每个班子由二、三十人组成;花灯以场坝、院落为演出场所,又称为“吹地灰”。其特点是歌舞为主,间带演出一些以家庭生活男女情爱为内容的小戏,如《干妈问病》、《刘三妹挑水》、《打舅娘》等,称为“灯夹戏”。这与地戏只演征战故事戏,不演家庭生活戏;只演帝王将相戏,不演才子佳人戏,只演忠孝仁义戏,不演神怪反叛戏,形成鲜明的对比,花灯更偏重以娱人为主。
演出时,以男女两个角色为主,男称唐二,女称幺妹。旧时,在“好女不看灯”的古训下,女角多由男子扮演,便于诙谐打趣不受拘束,表演时,二人各执手中花扇,边舞边唱边说白。曲调高亢婉转,舞步轻快飘逸,对白诙谐风趣,这与地方戏的粗犷、严整、激越的风格大相径庭,各领风骚。其演出时间也在春节农闲之时,多数屯堡村寨的地戏班子,既能“跳神”,也能“玩灯”。有的地戏班子的头子就是花灯班子的头子,但有一条规矩,白天只能演地戏,不能跳花灯,花灯只能在夜间跳,因为花灯尽是打情骂俏的内容,见不得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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