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行政服务中心位于新城区县政府大楼东辅楼1—2层,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有80个办事窗口。
中心于2006年11月2日投入运行。驻有发改委、经信局、安监局、商务局、人防办、城管局、住建局、气象局、公安局、地税局、国税局、财政局、国土局、质监局、文广体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工商局、水利局、农委、民政局、物价局、人社局等24个部门的审批服务窗口,以及结算中心、商务中心等配套服务机构。
中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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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重大项目审批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踏勘、联合论证、联合审批和现场服务;
2、对中心各窗口、分中心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考核;
3、对进中心办理项目进行监管;
4、对全县行政审批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5、接受并调查处理办事群众投诉案件;
6、协调进驻中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7、为进驻部门和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8、协调处理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办公室及其职责:
1、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的联络工作.
2、负责“中心”的公文处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日常会议准备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4、负责组织各类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拟订、修改工作;
5、负责来客接待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监管科及其职责:
1、负责指导“中心”非税收入改革工作,监督各窗口专用票据的管理使用,监督各窗口的资金结算,规范收费程序;
2、做好“中心”日常开支的财务保障和结算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查科及其职责:
1、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搞好“中心”大厅的卫生管理和秩序维护;
2、督促落实工作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办理情况;
3、落实对各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月度考核,并提出年度考核、奖惩意见;
4、负责各类表格业务统计、分析、归档工作;
5、负责落实“优秀窗口”、“共产党员示范岗”、“服务标兵”评选的前期准备工作;
6、协助分管副主任做好“中心”纪律、卫生等检查工作,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业务科及其职责:
1、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
2、负责重大事项联办(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和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工作;
3、负责中心业务信息的收集及业务政策研究等工作;
4、负责进驻项目的规划和窗口的布局调整工作,指导各窗口的业务工作;
5、督促检查“中心”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
6、协助分管副主任做好“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理“中心”的咨询服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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