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
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人结束了原始生活,但对火的感情没有减弱,并热切希望有一个以篝火为主要形式的民族节日。经鄂伦春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批准,每年公历6月18日为鄂伦春民族篝火节。
鄂伦春人对火有着一系列严格的禁忌:不许随意向火堆泼水、扔脏物、吐痰,或用刀、棍等尖锐的东西向火中乱捅,以免触怒和伤害火神。
鄂伦春族·盛大的篝火节
鄂伦春族·盛大的篝火节
他们在点燃篝火时,树枝和木棒一定要铺排平整,严禁乱放,使用烧材时注意不使用可能爆出火星的木柴,以免爆伤火神的眼睛。每当人们搬迁时,不许以水灭火,火种要由一地带到另外一地。
鄂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们终年在深山老林中游猎,在同大自然的抗争中,因为有了火,才得以生存,一代代繁衍生息。因此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人结束了原始生活,但对火的感情没有减弱,并热切希望有一个以篝火为主要形式的民族节日。经鄂伦春自治旗人大常委会批准,每年公历6月18日为鄂伦春民族篝火节。
一年一度的篝火节,成为鄂伦春族唯一的民族传统节日。 这一天,鄂伦春族不论男女老少,都要穿上节日盛装,精心打扮,来到依山傍水的篝火广场。
篝火节活动分为开幕式、传统体育比赛、篝火娱乐晚会三部分。体育比赛竞争激烈,有赛马、射击射箭、摔跤、拉钩扳腕、颈力绳赛、划桦皮船赛、采集等。
上午9时,"穆昆达"(族长)在膘悍的猎手拥簇下走上祭坛,手持桦皮碗,以柳蒿枝洒酒祭祀天、地,颂唱祭文(鄂伦春语)。上千名鄂伦春族男女老幼都带着虔诚的面容朝向祭坛左手持桦皮碗、右手拿柳蒿枝毕恭毕敬的跟"穆昆达"一道洒酒祭天,颂唱祭文,场面非常庄严肃穆。
祭文(鄂伦春语)大意是:尊贵的火神啊,你是我们鄂伦春人至高无上的守护神,是您给了我们赖以生存的温暖、光明和生命。今天,我们各流域的所有成员和他们的贵客及宾朋,都怀着真挚的敬意虔诚地集聚在您的身旁。等到月亮升起的时候,我们再举行隆重的生火仪式,请您屈尊稍候。
随后,"穆昆达"敲"神鼓",十几位猎装青年吹起鹿哨。众人洒酒祭火。
接下来,鄂伦春各流域部落族人,会按顺序支好"仙人柱",有秩序地安顿下来,支起锅灶,生火煮肉。
传统体育比赛
接下来,每个流域还将推选能歌善舞、心智矫健的族人参加篝火节的对歌会、故事会和体育竞技比赛。所有的比赛,气氛都特别的活跃,极富有观赏性。在比赛期间,鄂伦春自治旗乌兰牧骑还表演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
篝火节
篝火节
在篝火节的会场,各流域的鄂伦春妇女还会拿出精美的狍皮和桦树皮手工艺品,像赶集一样,向客人和族人展示自己精湛的手艺。整个活动场面庄严而又祥和,一直持续到傍晚。
大兴安岭的6月,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1991年,自治旗在风光秀丽的嘎仙洞前,举行了盛大的鄂伦春族首届篝火节晚会。熊熊篝火照亮了莽莽林海,划破了四周的沉寂,各民族兄弟2000余人与鄂伦春族同胞手拉手,围在篝火旁,欢快地跳着民族团结舞,欢度首届篝火节。古老的鲜卑旧墟石室嘎仙洞前,一堆堆篝火,在夜幕里发出金色的光辉,现代的一串串节日彩灯闪射出迷人的光彩。浓烈的节日气氛浸透了整个森林。望着跳跃的篝火,鄂伦春人仿佛又回到了直老的过去。他们歌唱光明、歌唱火热的新生活。
为继承和发扬鄂伦春优秀的民族文化,使其以独特的风姿,永存祖国浩瀚的文化史册,1995年,鄂伦春民族研究会编排了一台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歌舞节目和一场趣味横生的民族竞技项目,项目包括"男能人"、"女能人"、"迁徙"等,寄予了鄂伦春人对相先们的敬仰和缅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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