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子骞(前536--前487),名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春秋末期鲁国(现费县闵家寨)人。孔子高徒,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回并称,为七十二贤人之一。
闵子骞为人极孝。他少年丧母,父亲娶了继母。继母偏爱自己亲生二子,虐待闵子骞,子骞却并不告知父亲,避免影响父母间关系。冬天,继母用棉絮给自己的孩子做棉衣,而给他的棉衣填的是芦花。一日闵子骞驾马车送父亲外出,因寒冷饥饿无法驭车,马车滑入路旁沟内。他被父亲喝斥鞭打,结果抽破衣服露出了芦花。父亲醒悟,想休掉妻子。子骞长跪于父亲面,为继母求情:“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单。”父亲便不再休妻,继母也痛改前非。
孔子赞曰:“孝哉!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间。”后人根据这一段故事,改编出戏剧《鞭打芦花》,并作为《二十四孝》中单衣顺母的主角。
此外,闵子骞为寡言稳重,一旦开口语出中肯。孔子评价:“夫人不言,言必有中。”历代帝王因闵子骞的德行高尚,对其屡有追封:唐朝开元二十七年追封费侯,北宋大中祥符元年封琅琊公,南宋度宗咸淳三年又称费公。
在济南东部有一条贯穿南北的路,它南起解放路,北接洪楼南路。南北长不足三里,宽仅数丈。这便是闵子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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