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家乡区县: 天津南开区

设立500万元文化创意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创意产业特色街区、文化创意产业专业楼宇和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重点扶持新闻出版发行、文化产品生产与销售、文化休闲旅游、文化创意设计、文化艺术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文化信息传输等七大类行业,推动具有战略性、引导性项目的开发建设。 2,对在南开区申报取得国家级、市级政府奖的(行业协会、学会等除外)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我区新确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基地)给及最高50万元奖励。 3,对在我区新注册经营的5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的主办方,或新注册及新迁入我区的文化创意企业(机构),自实际经营起三年内按其当年留区税收的20%-50%给予扶持。

Bran虬枝(2014-11-1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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