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乾隆以来,淮安农村土地兼并情况严重,可耕之地多为地主所有,绝大多数农民都是依靠佃种地主土地维持生活。淮安当时地处通京大道,水陆交通方便,加之气候适宜,物产丰富,许多外藉官僚在卸任后往往选择淮城作为定居之所,以便优游林下。还有一批盐商巨贾来淮经营盐务。他们购置房产,收买田庄,过着不劳而获的剥削生活,其后代便是四体不勤,只图享乐的地主,以致淮城公馆棋布,地主成群,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地主城。 当年淮安的习惯,凡佃种土地,夏收归佃户,秋收归业主。嘉、道间,黄淮泛滥,水旱、蝗灾频繁,农作物经常失收。这时,农民生活已无着落,更无粮交租。对于业主来说,地租收入是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农民无租可交或少交,他们的生活也就受到影响,于是,逃租、催租、逼租等案件就不断发生。地主士绅们为了保证能够收到租,就联合起来,夸大、歪曲事实,向官府提起诉讼,希望能由官府出面,发布布告,让佃户按“揽纸”即契约交租,这就是山阳逼租碑产生的背景。
由官府发布告示,要求佃户按约交租已有先例。乾隆五十三年(1788),江苏各地陆续发生抗租案件,后由江宁布政司发布了《江南征租行牌》。山阳逼租碑的产生,首倡者是山阳举人李秉恭。李氏字渠安,号滋圃,住院东街(即今镇淮楼东路)。李氏字渠安,号滋圃,住院东街(即今镇淮楼东路)。李氏由盐业起家,明代后期从山西迁淮,成了淮安的大地主。他家可算是书香门第:他父亲、祖父及三个儿子均是秀才,曾祖父李时震是顺治年间的进士,官内阁中书。至于旁系中有“功名”者就更多了,而且每人均有著作,如李秉恭就有《步云书屋存稿》、《集经偶存》等。地方志载,李秉恭“性至孝友”、“勇于赴义”,“《淮山肄雅录》、《两庠题名碑》皆捐资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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