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民俗风情:龙门县蓝田瑶族民间舞蹈“舞火狗”已经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对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舞火狗”符合申报的标准: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的特点;在当地有较大的影响;处于濒危状态。过程:舞蹈以“叩拜”为主,反复吟唱古朴歌谣,礼毕与意中人对歌“舞火狗”活动有一种古朴美贯穿始终,而礼毕后与意中人的对歌给少女们增添了快乐。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晚上,未婚瑶族姑娘饭后集中,由年长“有福分”的妇女给她们捆上黄姜叶、山藤,戴上四方插着香火的竹帽,扮演“火狗”。
龙门县的历史文化:龙门县历史悠久,1498年(明弘治九年)置龙门县。据《今县释名》:“南有龙门水,亦曰九淋水,流入东江,明初为上龙门巡司,弘治中置县,以龙门镇为名。”,清属广州,民国期间曾属粤海道,解放初期属于粤中行署及佛山地区,1959年并入增城县,1961年恢复龙门县建制,属于惠阳地区,1975年划属广州市,1988年归属惠州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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