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名人之吴爱英

家乡区县: 潍坊市昌乐县

      吴爱英山东昌乐人;山东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至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长期担任山东省重要领导职务,并具体主持公、检、法工作。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公室主任。

     吴爱英出生在山东省昌乐县红河镇清泉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在姐妹三人中年纪最小,受过基础教育;初中毕业后,当上了村里的妇女干部。因为工作积极,在加上符合政治要求的家庭出身,未满20岁的吴爱英很快地成了中共组织选择的重点培养对象。[1] 1971年,作为“工农兵学员”,吴爱英被推荐到山东大学政治系学习;1973年毕业后,回到昌乐县,在县委党校任教员;不久,被调任昌乐县高崖公社党委副书记,由基层干部做起。

      在昌乐县,吴爱英被提升的很快;1975年出任昌乐县委常委、兼城关公社党委副书记;1976年晋升县委副书记、兼县革委会副主任,时年25岁。1978年,吴爱英调任共青团昌潍地区委员会书记;1982年,晋升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在1989年调任山东省妇联副主任;不久,又晋升为妇联主任;1993年7月,被任命为山东省副省长。[2]

在担任山东省主要领导工作时,吴爱英曾多年主管公检法的工作。其任内最大的政绩,就是1995年“济南交通警察”的优秀形象受到中央肯定,江泽民为之题词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而“济南交警”的事迹也就获得全国性的推广和学习。[3] 在1998年山东省政府换届之际,吴爱英晋升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并在四年后,出任第十届山东省政协主席。

      2003年11月,在山东老家工作了三十多年后,吴爱英被宣布以正部级身份出任司法部副部长、兼党组副书记[4] 2005年7月,前任部长张福森退休,吴爱英顺利晋升为部长;从而成为继史良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位女司法部长。

在枝头跳舞的风(2014-11-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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