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民间艺术之一

家乡区县: 四川省大竹县

龙灯:又称“舞龙”。有彩龙、火龙、板凳龙、水龙四种。彩种为骨架竹编、头尾背纸,龙身7-9节,布制彩绘。每节逗一长约4尺竹柄由舞龙者执舞。戏龙时,执舞者一人一柄,可轮换;玩宝者1人,鼓乐手若干,玩宝者跳跃翻滚,嬉戏逗引于前,龙随其后,凌空盘旋,栩栩如生,名为“滚龙戏珠”。盛行于春节期间。解放前多为袍哥或行帮主办;解放后则多由文化单位主持。“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近年间有出现。火龙为元宵夜主要文娱活动之一。骨架竹编,龙衣多由麻布做成。板凳龙为长木条凳作龙身,套布制成,彩绘龙衣,加上竹制头尾而成。

狮灯:狮灯俗称“耍狮子”。是年节民间娱乐的主要活动之一。在清代已盛行县内。狮头制作精细,眼口能活动自如。狮身用布料缝制,长毛披挂,张牙舞爪,庞然大物,形象逼者。

牛灯:又叫“春牛”,牛头用竹篾编织糊纸着色,安装牛角牛耳,再用黑布缝制牛身牛尾,二人扮牛,一人扮牧童。牧童头戴草帽,腰横竹笛,手执细竹条牛鞭。解放后罕见。

郭妞(2014-11-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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