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嫁习俗

家乡区县: 四川省大竹县

婚嫁 旧时婚姻手续十分繁琐。先由媒人撮合,双方你母同意成婚者,先“拿 八字“,正式订下婚约。到结婚期,由男方将择定的日期由媒人送到女方,叫做“预报佳期“。婚前一天下午,男方将备齐的花轿、旗锣凉伞、酒肉、衣物等抬到女方,叫做“过礼”,“歇轿”。结婚日,新娘为诉祖宗德、父母恩、兄弟情、姑嫂谊,便要哭嫁,哭毕,便坐进花轿,抬到男方。随之有陪奁,还有送亲客。一路上吹吹打打,十分热闹。到了男方由“有福气“的人牵亲,将新娘牵到堂屋,新郎新娘按男左女右的位置站好,先拜天地德,后拜祖宗恩,再到灶屋拜灶神爷。拜毕,入新房。晚上由同辈、亲友大闹洞房。
男婚女嫁称为终身大事。双方无论穷富,花费甚大,有的借债筹办。民国20年(1931)以后,渐有青年自由恋爱成婚的。举行文明婚礼,不磕头,不拜天地神主,向主婚人、证婚人行鞠躬礼。解放以后,男女青年自由恋爱,自愿结合。50年代,结婚时,由秧歌队迎送。60年代、70年代初,男婚女嫁,亲朋好友,送纪念品,主人酬谢烟、酒、茶。70年代未到80年代初,提倡晚婚、男到女家、婚事新办。各地由政府、妇联、共青团组织,为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青年,举行集体婚礼。1978年2月3日,石桥公社有32对男女青年,欢聚公社礼堂,举行集体婚礼。1984年后,大竹也有旅游结婚。进入80年代,随着经济发展,收入增多,生活水平提高,以“财礼为中心”的婚姻习俗有所抬头。女方看家底,收彩礼,男方论门第,讲排场。少数青年结婚,摆阔气、追求所谓“现代化“、巨额彩礼,时髦衣裳,高档家具。什物满堂,隆重婚礼,婚后债台高筑,结果是“洞房花烛夜“变成“洞房花烛泪“。男女双方,各自失去配偶,通过媒人撮合结婚的,男方叫“续弦”,女方叫“再醮”,或称“再婚”、“二婚”。民国时期,在大竹女不再醮的封建伦理观念极为浓厚。女子必须“从一而终”,遵“三从四德”。因此二婚嫂常遭人耻笑。民国24年(1935)以后,再婚者也需要冲破重重阴务,才能告成,故此不能张扬,更不能宴请宾客。婚期这天,一乘小轿抬进屋,几个内亲到场就行。解放后,再婚者,同样办理结婚登记,公开宴请宾客,举行婚礼。

郭妞(2014-11-1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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