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法治建设工作务实到位

家乡区县: 蓬江区

9月25日,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检查考核组在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省普法办主任王承魁的带领下莅临蓬江区,对蓬江区创建广东省法治先进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梁清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兆元、副秘书长寸迎新,市司法局局长梁进海,蓬江区领导王积俊、李永安、卢永权、黄柏林、邵建、伍厚德、姚亮、文丽等出席相关活动。
检查期间,省检查组先后实地考察了蓬江区篁庄社区、区工商分局,并详细查阅了法治创建台账资料。王承魁一行对篁庄社区村务网络化管理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王承魁指出,利用电脑网络技术实现村务管理全面数字化,是村级管理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的非常好的模式和趋势,体现了蓬江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上的创新。
在检查结束后的汇报会上,省检查考核组首先观看了创建法治蓬江宣传短片。随后,蓬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积俊作汇报。王积俊说,依法治区是蓬江区长期以来的基本区策,在具体工作中,蓬江区坚持实践“执法要严、司法要公、违法要究、普法要广”的宗旨,主要从建章立制、重在惠民、加强综治、大力宣传等几个方面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多措并举,使得创建活动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据介绍,近几年,蓬江区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民政先进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广东省平安建设先进区”和“广东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蓬江区的创建工作很有特色,令人印象深刻。从现在看到的这么好的局面可以反映出,这一定是长期工作的结果,这说明蓬江区的法治建设工作抓得早、抓得实,工作措施务实、到位。”王承魁高度评价蓬江区的创建工作。他指出,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推动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升。二是务实创新,将创建工作与蓬江实际紧密结合。在此次检查中,蓬江区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上的创新,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强化惠及民生、以人为本,在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机关作风方面的理念和做法,均令人印象深刻,这些具体的工作措施,正是法治社会形成的基础。三是强化监督工作成效显著。四是大力加强法治创建的宣传力度,在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方面,蓬江区创新做法、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值得肯定。

wm23MCUPE5KU(2014-11-1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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