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民风习俗——婚嫁

家乡区县: 福建省石狮市

石狮境内的男女婚嫁,历来有一整套繁琐礼仪。首先是提亲,由媒人或亲友介绍男女双方情况,经父母同意,确定议婚意向。提亲后送庚帖,即“提生月”。媒人把女方用红纸书有生辰日月的庚帖送至男方家。男方将其压在厅堂神龛香炉底下。3天之内,若家事顺遂,即谓“三日圆”,适于缔亲。“三日圆”之后,男女双方择日央请婶姆、长辈到对方家中察看仪表,了解人品和家况,谓之相亲。

结婚当天清晨,男方安排花轿前往女家迎娶。新娘头罩乌巾上轿.挥泪哭别,然后“封轿门”。花轿一到男家,即由新郎撕去封条,“踢轿门”,由一男孩将新娘“请出轿”。新娘在两位婶娘的牵扶下,步经厅堂进入洞房。进洞房后,由新郎挑去新娘罩头乌巾,夫妇共吃“相见圆”(红色糯米丸)。是夜,新郎新娘在厅堂跪拜天地,然后开始“吵新娘房”(闹洞房),尽情逗乐。结婚的第二天,新婚夫妻回娘家,称之为“做女婿”。娘家办酒席接待新女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自由婚姻,一夫一妻制。童婚、纳妾、嫁木主、女婢陪嫁等婚姻劣俗废除。未婚男女两相情愿,符合结婚年龄,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开个茶话会或“旅行结婚”,即告婚礼完成。“提亲”、“送庚帖”、“相亲”等旧俗大都自行消失。

20世纪50年代后,新娘出嫁改乘装饰喜气色彩的三轮车。80年代后,新娘出嫁,乘小轿车。70~80年代,随着城乡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旧有婚俗渐次回潮。90年代,婚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之风日盛。石狮市人民政府大力倡导婚事简办,经常举办集体婚礼,由镇长或村委会主任主婚,各家亲友欢聚一堂,举行茶话会,分送喜糖,简朴隆重,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城镇“担盘”也为双方举办联婚宴席所取代。

王静谊(2014-11-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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