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琇(1638~1715)是即墨周黄蓝杨郭“五大家族”的后起之秀,曾以三疏威震朝野,在封建王朝中可算得上是一位正直敢言的好官。但是,郭的官场生涯却实在是不得志得很。由于官场险恶,导致他仕途坎坷,历经了大起大落,横遭诬陷,甚至差点搭上身家姓命,直至垂暮之年才得以伸雪。直道难行,不为言过。 郭琇,字瑞甫,号华野。明朝永乐二年其始祖从青州枣园迁居即墨城南河畔,后称郭家巷之地。明末,族人郭尔标造反,焚毁茅舍,谱牒失传。今可考者其曾祖为郭师仲,高才博学,登门受业者甚众。师仲生文耀,文耀生景昌。郭景昌字开先,乃郭琇之父。景昌学识奇伟,诗文卓绝,共生有四子,郭琇行二。郭琇于明崇祯十一年六月十八日酉时出生于郭家巷路北旧宅,时年其父景昌二十五岁,母周氏二十岁。郭琇六岁时,明王朝大厦将倾接近灭亡,兵荒马乱,盗贼四起。就在此时,族人郭尔标率众造反,并因私仇杀了郭琇的祖父郭文耀,郭琇遂随父外逃避难于文登县宋村集。次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攻陷京师,五月初一日大清入京,纪年定为顺治元年。乱平后,郭琇随父回到故里,伯父郭尔印无子遂乞郭琇为嗣,时郭琇九岁,这年其生父郭景昌病故。郭琇自幼天资聪颖,好学上进,三十一岁中秀才,三十二岁中举人,三十三岁考中进士,可说是春风得意,连中三元。三十九岁时进京谒选,适逢嗣父郭尔印病逝,于是急匆匆回乡奔丧。三年后赴任吴江县知县。当时为官者皆把三吴视为畏途,干不好几个月就要挂冠而去。而郭琇却道:“只有为地择官,岂能为官择地”。赴任后,他“兴学校,禁私派,革火耗,清漕弊”,凡有关国计民生之事他都敢管敢问,征收田赋时实行“版串法“,以杜绝吏役舞弊自肥之风。他上任的第二年八月,适逢淫雨连绵,八十昼夜不停,水涨丈余,民房淹没,禾苗沉腐水底。郭琇每日乘轻舟四处查勘,慰劝灾民,设法赈济,并连文绘图上告,哀恳停征田赋。他为官廉洁勤政,精明强干,尤以善断疑案著称,在任八年,深得百姓拥戴。 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江宁巡抚汤斌举荐,郭琇升任江南道监察御史,此时他已年届五十。郭琇学识渊博,诗文并茂。但时人往往只推崇他的疏章,而忽视了他的诗作,因此他一生留下的诗词极少。是年十一月逢太后附葬,君臣皆恭进挽词,郭琇亦献律诗六首,以显歌功颂德之举。现录其三首,亦可从中窥其文采。 其一曰: 弥留鸾驭日,遏密万方齐。 地悿冰封树,天寒雨作泥。 风归堠岭北,月落蓟城西。 天子居庐久,烟迷柳外堤。 其二曰: 君怀真罔极,哭泣震重墙。 腊月忘食粥,元宵卧雪霜。 谋贻燕百代,哀感鹭千行。 恩制民归厚,修明属礼郎。 其三曰: 抚孤三十栽,两世跻和丰。 渭水开姬历,涂山助禹功。 鸡鸣问竖切,乌哺报刘同。 追思含饴日,徽音宛在宫。 康熙二十七年(1688)正月二十二日,郭第一次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向朝廷上了《参河臣疏》,致使河道总督靳辅被罢官,佛伦被降职。此疏尽管当时曾轰动朝野,但事实上郭的这一本确实参得靳辅有些冤枉。就历史上看,当年靳辅治河是很卖力气的。 他重用布衣治黄专家陈潢,在长达十几年的治河实践中创造了一系列独到的建树。就此而言,当时靳辅不但无罪,而且当为治河之功臣,后来康熙再次启用靳辅便是例证:数年之后,康熙将靳辅官复原职,并褒扬说:“靳辅任总河,数年未曾冲决,漕运亦不误。今不出四载,黄水又重新猖獗泛滥,朕实不惬!河务不得其人,必误漕运。及辅未甚老而用之,亦得纡年之虑。”靳辅当年之功过是非便一目了然。那末,为什么郭要参奏功臣,而康熙又准了郭琇的奏疏呢?原因有二:一是郭并无意陷害靳辅,而是他缺乏调查偏听偏信之所为。当时靳辅为解决治河经费之不足,便采纳了幕客陈潢的意见,在下河实行“屯田”。即把下河经过治理,洪水退后闪出的大批土地分给山东、河南等地无家可归的灾民,并贷给他们种子、牲畜、农具,等收获后交纳一定数量米粮,再将这笔收入用在治理黄河上。此举无论对朝廷对灾民应当说都是好事,可就在此时,地方上的土豪劣绅见有机可乘,边勾结官府纷纷从屯民手中抢占屯田据为己有,造成一片混乱。为此,靳辅曾派员严格清查,制止其胡作非为。于是豪强们便无中生有,大肆诬陷中伤靳辅“阻挠开浚下河”,以及“屯田扰民”。当时,作为监察御史的郭,接案后有责任向朝廷反映情况,问题是他没有作深入调查,只看现象偏听偏信一疏奏上。二是康熙皇帝本来就对大学士明珠等人擅权专横而不满,而河道总督靳辅平时又恰恰紧紧投靠明珠等人为政治靠山。处理靳辅,实为“杀鸡警猴”,对明珠、佛伦、余国柱等人敲敲警钟而已。也许郭琇早已看透了这一点,同康熙“心有灵犀一点通”,抓住治河,要向明珠开刀。然而,一场上层的政治争斗,一道不太负责任的奏疏,却把靳辅当成了替罪羊,甚至连陈潢这位被后世所公认的清代著名水利专家也因此案而含冤九泉。这不能不说此举是郭琇一生中的可憾之处。清同治版《即墨县志》将郭琇的三大疏稿只选载了两疏,唯《参河臣疏》没有选载,看来并非编者之疏漏,而是很有见地之举。 继《参河臣疏》不久,郭琇紧接着上了第二道疏本《纠大臣疏》,从靳辅身上把笔锋一转,单刀直入地指向了大学士明珠及余国柱等一帮佞臣,揭发他们结党营私,排隔异已,贪赃枉法等罪行。疏中一针见血的指出:“明珠凡奉谕旨,或称其贤,则向彼云:由我力荐。或称其不善,则向彼云:上意不喜,吾当从容挽救。且任意增添,以市恩立威。因而要结群心,狭取货贿,至于每日启奏毕,出中左门,满汉部院诸臣及其腹心,拱立以待者,密语移时,上意无不宣露。部院衙门,稍有关系之事,必请命而行……靳辅与明珠、余国柱交相固结,每年糜费河银,大半分肥,所提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极力庇护……”其措词之严厉,事实之详尽,将明珠、余国柱等揭露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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