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居习俗

家乡区县: 汕尾市城区

民通常以每船为一个家庭单位,老少三代都住在船仓中。船仓上面覆盖席篷,一般以竹篾夹阔大的帆叶编织成,船篷分为两至三节,可以前后推移,十分轻便,捕鱼时可叠放于后仓上,晚上拉开覆盖全船,遮蔽风雨霜露,便于生活。 民喜爱洁净,住船每天清洗多次。舱内船板,都用桐油刷过。不管主人、客人在船内俱是赤足行走。
清雍正七年(1729年),经谕旨始准 民上岸陆居。汕尾港深海白话 民携眷于乾隆年间在广府街与陆上居民混居,其习俗逐渐趋向和融合于当地民俗。然而,“后船” 民仍旧保持其水居风俗习惯,他们集中居住在破旧船屋或靠岸停泊连成一片的渔船上,形成颇具独特色彩的渔村——“浮水乡”。
民喜欢盘足而坐,即使后来迁居到陆上的船屋,其行坐习惯仍如以前在船上一样。饮食时自然而然地在仓板上盘足而坐,不习惯陆上居民靠餐桌坐椅吃饭的姿势。日常的生活起居颇多忌讳:船上行走不穿鞋,亦不准穿鞋者登船。凡对船不利的象征性动作和语言都很避忌。如饮食时,碗盘汤匙等餐具忌倒覆放置。吃鱼时不将鱼身翻转另一侧取食。忌说与“沉”福佬方言同音的字眼,“甜”因与“沉”方言同音而改称“缠”。忌打破屋内东西,认为彩头不好;忌说猫,认为捕捉的鱼会被猫吃光;忌杀乌鲨,认为乌鲨会闻到死伴的腥味而在海里复仇吃人。此外,最忌讳渔船沾上秽气,认为会招来撞船或搁浅等不利的事情。故有如下诸项禁忌:(1)忌女人跨过“龙头”(船头最前端)。(2)忌“月头婆(分娩后未满一个月的产妇)过船或碰到自己的船只。(3)忌死尸从船头上经过,恐怕其污染龙头,不利生产。(4)忌陌生人走入船尾。因船尾是掌舵的地方,怕沾上秽气导致驾驶不灵。(5)忌妇人跨过渔网,怕渔网沾上秽气而捕不到鱼虾。(6)男人婚后四日或一个月才准予上船出海生产。

狗铛(2014-11-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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