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名城是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于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提出的一项名为中国书法名城的申报评选活动,其宗旨在于进一步提升古代书法遗产在当今社会的价值作用,进一步发挥历史上的书法古城在今天社会的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更好的推动书法文化的不断发展,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被中国书法家协会评选为首批中国书法名城的城市有临沂、徐州等。
申报命名“中国书法名城”应坚持总体控制、合理布局、定期分批公布三原则。申报命名“中国书法名城”的活动主要面向具有古代书法遗迹景观(如碑林、摩崖、著名书家故居、纪念馆等)或建有与书法艺术相关文化商业设施(书法主题公园、文化市场、收藏展示中心等)的地市级城市。旨在扩大书法的社会影响,以文化各地具备条件的城市,应将本地的书法资源及其优势特点整理成申报材料,上报给本省的书法家协会,由省书协向中国书协正式申报;中国书协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所在地的书法遗迹或书法文化商业设施进行考察和专家评定;由中国书协正式命名并颁发标志。塑造城市形象,以艺术提升城市品位,借助社会力量,全面发展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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