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

家乡区县: 四川省大竹县

秦属巴郡宕渠县地。南梁大同三年(537)置?山县,为州、县治所。唐久视元年(700)析置大竹县,属蓬州。因地产大竹而得名。明洪武九年(1376)属广安州,清属绥定府,1950年属大竹专区,1953年属达县专区,1993年属达川地区。现属达州市。
2003年1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38号)批复同意大竹县撤销城东、田坝、双桥、余家、月华、罗城、西河、明滩、高滩场、吉星、石龙、五仓、新桥、高家、民主15个乡。 扩大11个乡镇的行政区域:(1)将原城东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竹阳镇,竹阳镇政府驻竹阳解放街59号。(2)将原田坝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杨家镇,杨家镇政府驻杨家场。(3)将原双桥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石河镇,石河镇政府驻石河场。(4)将原罗城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观音镇,观音镇政府驻观音桥。(5)将原西河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周家镇,周家镇政府驻周家场。(6)将原吉星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石子镇,石子镇政府驻石子滩。(7)将原五仓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高穴镇,高穴镇政府驻高穴场。(8)将原新桥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庙坝镇,庙坝镇政府驻庙坝场。(9)将原高家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欧家镇,欧家镇政府驻欧家场。(10)将原民主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清水镇,清水镇政府驻清水铺。(11)将原石龙乡所属的行政区域并入童家乡,童家乡政府驻童家场。 新建2个乡:(12)新建余华乡,乡政府驻余家奄。辖原余家、月华乡所属的行政区域。(13)新建高明乡,乡政府驻高滩场。辖原明滩、高滩场乡所属的行政区域。

郭妞(2014-11-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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