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

家乡区县: 黑龙江省海林市

  休养生息
关于松花江休养生息情况的调查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2005年11月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松花江流域水环境安全受到国内外高度关注。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多次对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落实治污规划,加大治理力度,严格依法监管,扎扎实实地抓,持之以恒地抓,务求取得明显成效,造福沿江人民群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三省(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让松花江成为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示范区的战略构想正在一步步成为现实。
松花江休养生息取得明显进展
松花江休养生息不断深入,成效日益显现。一是全面完成总量减排控制目标。截至2010年底,松花江流域化学需氧量(工业和生活)排放量63.1万吨,较2005年削减19.5%,全流域均完成总量减排控制目标。二是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0年,松花江水质总体上由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流入黑龙江的断面水质已稳定达到Ⅲ类,松花江流域Ⅰ至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52.9%,比2005年提高2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7.6%,比2005年降低2个百分点;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20.5%、37.5%、24.2%。三是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有所恢复,局部江段生态环境可满足鲟鱼、鳌花等稀有鱼类的繁衍条件;水鸟数量逐年增加,东方白鹳等珍贵水禽又重回松花江游弋。
松花江休养生息的主要做法
胡锦涛总书记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提出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成为我国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为从根本上解决水环境问题指明了方向。让松花江休养生息,就是遵循自然规律,积极主动给水环境以人文关怀,创造发展条件,积聚发展力量,把再造的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进一步推进流域内经济社会新发展的可持续过程。其主要做法是:
第一,牢固树立让松花江休养生息新理念。三省(区)政府通过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全流域生态文明观念普遍提高,让松花江休养生息、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成为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第二,有力有效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国家累计投入松花江流域治污资金78.4亿元;吉林省政府连续两年从省财政及地方债券中拿出3.2亿元,在流域治理上进行先行垫付,并优先安排5000万元地方债券,用于规划项目建设;黑龙江省财政累计投入12亿元用于工业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监察、监测等能力建设。截至2010年底,规划项目完成99.6%,在建0.4%,完成投资104.7%,新建7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95万吨/日,相当于“十五”以前总污水处理能力的2.2倍。
第三,严格落实治污目标责任制。三省(区)政府均成立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三省(区)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部署治理任务,检查治理进展,把规划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对项目执行缓慢的地市进行通报批评和“区域限批”,推动落实各级政府治污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出台《自治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着力构建联防联控协力治污格局。在治理方式上,加强工业点源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开展农业面源防治,进行生态修复。在管理方式上,不断强化政府管理,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在工作机制上,形成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和三省(区)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两条“统一战线”。各部门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在资金安排、用地审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以及水资源调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第五,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水平。三省(区)每年都开展超标排污企业执法检查、融冰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小流域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使流域内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提高了60%。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流域环境准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2010年7月吉林市化工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事件得到妥善处理。“十一五”期间,吉林省拒批威胁饮用水源地安全、危害生态安全、没有环境容量的建设项目180多个;黑龙江省停止审批向松花江水体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建设项目,退回、暂缓审批和否决审批重大建设项目116个。
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有益启示

李环宇(2014-11-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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