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邱庄成为中国上百万个自然村的“首富村”,禹作敏也成为国内外的“新闻人物”。
现代企业要求现代管理,现代管理的中心内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国外的资本家许多都不要自己的子女接班,而要另聘管理人员,但在大邱庄这样的企业,因为产权不明而承包人又觉得“这资产是我创造的”,就要由自己直接控制。
“我已经60岁了,应该考虑接班人了”,禹作敏向北京来访人员讲。他已选准了他的小儿子禹绍政。这位小青年上过大学,学过外语,有些才华,但他毕竟是一个20刚出头的青年,没有工作实践。为给儿子接班创造条件,禹作敏先要这个儿子当了全村的团委书记,又要他到“天津服装一条街”经商,创出了效益。
1992年3月,禹作敏认为“水到渠成”了,他以“实现现代化企业管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为名,进行体制调整。把大邱庄农工商联合公司改为“大邱庄企业(集团)总公司”,总公司下设5个集团公司,即万全集团公司、尧舜集团公司、津美集团公司、津海集团公司、华大集团公司。总公司成立董事会,禹作敏退居第二线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由25岁的禹绍政担任。从表面上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了,实际都由他们父子俩人统领了,所有权成了禹作敏的,经营权是儿子禹绍政的,统一到了“禹家”。从此,大邱庄总公司的领导班子中,除个别异姓是禹作敏“心腹”,其他都是“清一色”的禹家班底。
大邱庄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到禹家,他们自然“爱厂如家”,如果有人侵犯大邱庄的权益,他们共同捍卫。
“年薪70万”和“开明绅士”
正因为“这十几亿资产可以说是我的”,禹作敏就要千方百计维护本家族及其亲信的特权。
在“能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全村出现畸形消费。到90年代初期,全村人均收入高达2.6万元。全村有法国、美国、日本产的高级小卧车200多辆。继禹作敏之后,“奔驰”小卧车猛增到十几辆,最高标号是“奔驰”560型。这一切首先由谁来享受呢?是禹家及其亲信中的“能人”。为什么大邱庄如此富足?应聘到这里当顾问的天津一位国营企业厂长说,因为国营企业除了生产费用还要扣除大修理费、管理费、医药费等才是利润。利润绝大部分上交国家,职工工资、福利都是国家统一标准,不得超过;而乡镇企业除了生产费用就是利润,不扣除其它费用,其利润都可以直接参加分配,而且分配数额由自己决定,不受国家限制。
禹作敏的个人收入是个不解的谜。他以廉洁自律自居,向北京来的专家学者说,我不多要钱,大伙给我评定,年薪10多万,我不要,你们来,我个人请客。一年只给家交1万元。但是,知底细的人却认为他赚的是“无数钱”。而别人都不能过问,也无法掌握。当公安局对他实行拘留,市、县联合工作组进村后,大邱庄的财会人员才向工作组提供了真实情况:1992年总公司正副经理每人年薪是70万元,担任副总经理的禹作敏两个儿子当然也是这个数字。李占发说,这是禹作敏主持大邱庄党委会议定的,谁能说不合理、不合法?这属于贪污?还是正当收入?谁能说得清楚?所以李占发向中央政法委汇报禹作敏案件时说,大邱庄经济问题查不清,他们的工作组只能协助司法部门破打人致死案。他说,这只是白色收入,灰色、黑色收入知多少?在这里共产党的党委会已成为维护禹作敏及其家族权益的工具。这是“一元化”体制给禹作敏带来的便利条件,也是禹作敏的腐蚀剂。
个人和本家族的消费毕竟有限,禹作敏就用金钱作为与极有权势和名望的人交易筹码,以抬高自己身价。他对北京来的专家学者说:“每天上门要赞助的有三四家,真是应酬不过来!”但对抬高个人社会声望的事情,他就当起了“开明绅士”,慷慨解囊。所以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落选了还可以当政协委员。
这些“赞助”都是当新闻见诸报纸、广播的,更多的却是给握有实权的高官的“绝对保密”的信息费。所以当禹作敏判刑时,因不涉及经济问题(个别已揭发的案子除外),许多接受贿赂的官员受到了“保护”。
禹作敏成了金钱和权力的化身,个人也就感到不安全了。他有8个保镖。大邱庄不断发生“劳资纠纷”,禹作敏看到这种新的社会矛盾,怕事态扩大,多次出面调解。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自身安全,禹作敏多次以文件形式上报天津市公安局,要求扩大大邱庄派出所的编制。这个要求被否决后,他仍不甘心,又采取建立经济警察和扩大保安人员的办法。他把效忠于他的得力干将提拔为治保主任。禹作敏兼任派出所指导员,掌握执法权力,全村经济警察也增加到100人之多。在宣布拘捕禹作敏的同时,公安人员依法抄了他的家,除几十万现金、进口药品,还发现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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