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一:旧俗规定这一天应该早起。特别是当家人,需要在寅时至卯时(凌晨3点至7点)“进头香”,即敬天、敬神、敬祖宗,祝愿新的一年合家平安、万事如意,过后大放爆竹迎接新年的第一天。因为大年三十人们熬夜看电视,初一早起、“进头香”的风俗也渐渐变成午夜临睡前进香,早晨睡觉。老人对这种现象颇为不满,“现在的人好命,过去哪能一觉睡到初一中午,都要早起进头香。起的早这一年才勤快,赚大钱。”
早饭时,旧俗规定要吃“长年菜”,即将整株青菜用盐水清煮素食。人们认为初一早晨素食会保佑一年出门不会淋到雨。今天这个习惯仍然沿袭下来。
饭后,大人小孩穿着新衣服,到亲戚朋友家拜年,小孩常会得到“红包”(压岁钱)。长辈给红包时祝愿小孩身体健康,听话,学习进步等;小孩收下红包除了道谢之外,也会说一些祝愿的话。虽然没有规定,但在给、受红包的两家互相之间得保持平衡,也就是说收下红包的家长要给对方子女相近数额的红包。因此,红包的数额不一定,具体看给、受两家的经济水平,但数额一定要是双数。另外,也有参加工作或事业有成的晚辈给老者红包的习俗。现在仍然保留了下来,只是对象和范围都有所变化。
正月初二:闽南多数地区都有“女婿日”的习俗,即已婚妇女带着夫婿、孩子回娘家拜年。当地有民谣:“有孝女初二三,不孝女月半担”,即孝顺的女儿正月初二、初三就带着夫婿回娘家做客,给父母拜年;不孝的女儿到正月十五才回娘家。结婚头一两年的女儿回娘家必须准备8样礼物:鸡、鸭、猪肉、香肠、红柑、发糕、烟、酒。丈母娘把“女婿”送来的礼物收一大部分,鸡、鸭要切一半给女婿带回。岳家摆一桌酒菜请新女婿,请客时对座位顺序和菜肴都有所规定,新女婿和女儿在初二这一天要坐“大位”(重要的位置),桌上要有鸡肉、鸡头。做客时,女婿、女儿要给父母红包。如果是结婚若干年且生有小孩的女儿在正月初二、初三照样要回娘家。早上女儿全家到岳家做客,带些礼品(不是很严格),丈人也会设宴款待女婿一家,但没有座位次序的要求;女儿、女婿给父母红包;丈人有红包给外孙,到黄昏时回家。而不同家庭之间在这一天一般很少串门,以免打扰其他人的团圆气氛。今天,这一习俗也仍然保持着。
正月初三这一天俗称“赤狗日”,即不吉利的日子。人们很少做客,也不喜欢有客人来。睡醒后在家里拿起好几天没动过的扫帚扫地,在芦溪乡还有把扫帚和垃圾一起丢掉的风俗,有“送穷日”之说。关于这一天,没有太多的习俗规定,其实经过十几天的酝酿准备和新年两天的狂欢高潮,人们从肠胃到精神都需要有时间休息和放松,也逐渐需要从节日的气氛中过渡到工作和日常生活当中。
到了正月初四又得早起,人们接回在天上休息了十天的灶神,供品和拜祭过程都没有多大变化。
初五日俗称“隔开”,日常的生活劳作开始步入正轨,农户开始准备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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