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 魅力文化

满族是我国的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来源于女真人。现人口429.9万余,散居在全国各地,其中40%以上分布在辽宁省,其它多散居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和河北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满语属于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绝大多数满族通用汉语文。80%以上的满族人从事农业,居住城镇者从事手工业或服务行业。早期满族擅长骑射,爱好歌舞,注重礼节,服饰别致:男人自头顶后半部留发束辫垂于脑后;女人身着的旗袍后来为全国的妇女所采用。满族历史悠久,其先民从明代的女真族可上溯到3000多年以前的肃慎人。“挹娄”、“勿吉”是不同历史时期对满族先民的称谓。1616年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建立政权。在努尔哈赤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建立了牛录—八旗制度。同时,随着统一事业的逐步进行,满族原有的奴隶制迅速向封建制转化。1635年,皇太极废除诸申(女真)的旧称,定族名为满洲。次年继帝位,定国号为“大清”。1644年,清军入关,定都北京,后逐步统一全中国。满族人进关后,形成了满汉人民杂居的局面。在汉族较发达的生产技术影响下,奴隶制很快转变为封建地主经济。在清朝200多年的统治中,满族在反对分裂祖国、维护国家统一、保卫祖国边疆、制止外国侵略等方面做出了独特的贡献。同时,也使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满汉各族人民为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满族人民进行了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长期斗争,涌现出了许多优秀人物。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经济和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都有了迅速发展。

八 旗 制

八旗制是清代的一种社会组织制度。为努尔哈赤在女真人牛录制的基础上所创建。万历二十九年(1601)初建四旗,四十三年增设四旗。称初建四旗为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后建四旗为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定三百人为一牛录,五牛录为一甲喇,五甲喇为一固山。固山即旗。凡满族成员分隶各旗,平时生产,战时从征。皇太极时,又增设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与八旗满洲共同构成八旗制度加强对满洲等旗人的人身束缚,其生产职能逐渐消失,军事职能增强;作为一个行政组织,在八旗兵驻防地区,各级八旗衙署与州县系统并存。在清一代,满洲等旗人受八旗制度严格束缚,直到清亡。

满 族 的 服 饰

满族人的服饰主要是一种襟式长袍,因满族人皆为旗人,所以这种长袍称为旗袍。满族男女皆喜穿旗袍。清初,旗袍的样式没有领,马蹄形状袖口,也叫箭袖,大襟左袄,系纽扣,四开权,衣长过膝。入关后,逐渐受汉族服饰影响,居常旗袍由四开衩改为左右两开权,或不开权,马蹄袖也改为平袖,箭袖袍已成为一种礼服,只有官服袍、包括朝袍、龙袍、蟒袍等仍为开权、马蹄式,外加披肩领或卷领。平民百姓喜庆日或外出办事,亦遵旧俗,以箭袖为重,春冬季于旗袍外加穿马褂或马甲,腰间束带;女旗袍与男式相同,不同的地方是多于领口、衣襟、衣裙及端缘饰花边。外出则于颈间围一长巾,春秋季加穿马褂或马甲于袍外。40年代后,男式旗袍渐废弃不用,女式旗袍则由宽袖改为窄袖,由宽松肥大型改为紧身贴腰式,后来逐渐传入汉族妇女的服饰中。

此外,满族妇女喜穿木质高底鞋,称为“旗鞋",亦称“马蹄底鞋”,因其木底前平后圆、上细下宽,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马蹄而得名,木底高三四寸,高者也有达七、八寸的。木底四周包裹白布。有钱人家多以绸缎做鞋面,平民百姓家多以布做鞋面,无论贫富,皆彩绣花卉图案,素而无花的鞋因近似丧服而禁忌。贵族妇女还常在鞋面上饰以珠宝翠玉,或于鞋头加缀缨络。少女至十三四岁即开始穿着这种鞋,现在,这种鞋已不多见。

另,清代满族男子夏季还惯戴一种叫做“凉帽”的礼帽。这种帽子无檐,形状如一正三角,俗称“喇叭式”。最早多为扁而大,后发展成高而小。分藤丝的白罗胎和竹丝的万丝胎两种,外面按以续罗。初热时用白或湖色罗,特别热时用黄色纱。白罗胎凉帽穿单、纱袍褂时戴用,万丝胎凉帽仅于穿亮纱或葛纱袍时戴用。帽顶缀红缨,品官装顶珠。五品以下官员用红里,青蓝倭缎缘边,无官者用别色。有丧3年戴羽缨帽,形式同上,藤质,上缀黑缨,只是无帽缘。丧期品官不得用顶戴。现这种帽子也不多见,只有在清代题材的影视剧等文艺作品里才看得着。

满 族 的 发 式

清代满族人不论男女均梳长辫。男女幼儿期,止留颅顶胎发,四周剃去。七、八岁时留全发。十岁左右,发长尺许,不论男女,皆分发3缕,编结作辫,垂于脑后。女子留全发结辫;男子从女真旧俗,“半薙半留”,于颅顶至两额角引一直线,线外之顶前发全部薙去,颅后发编结成辫。以绳束辫根,以红色为主,禁忌黑、白等色,男女皆同。孝期,斩衰用白,齐衰用黑,寻常期用蓝色。男女辫梢均缀3股辫稳。编结辫中,男为黑色,女用红或杂彩色,问束金线。男子成人,可不扎辫根绳,女未出嫁者,不可撤之,并于行结婚礼当日,改梳发髻。满族男子留辫之风,延至近代,至辛亥革命方改为分头。另,掩代满族妇女还债梳一种称为“旗髻”的发髻,因盛行于旗人而得名。其发式为绾全发于头顶盘一圆髻,以区别于脑后盘髻的“汉髻”。因其发式简便,民间凡已婚妇女家居多梳此发式,有事出门或喜庆年节,改梳两把头。至今,东北农村满族聚居区的老年妇女,仍梳此发式。

满 族 的 禁 忌

满族人忌坐西炕。因满族人的住宅以西为上,所以祖宗板安设于西墙正中,下为摆供祭品之处,除礼待贵客和摆放祭品、祭器外,不得随意坐卧蹬踏及放置杂物,以示对祖先的尊重。服饰方面,满族人忌服狗皮。清代满族人从不以狗皮做衣、帽、袖头、护耳及皮褥等,外人入满族人家也要将所服狗皮衣帽脱去,否则不受欢迎以至被逐出。据传说有三个原因:

一是狗为满族早期狩猎生活中的得力助手,不忍杀之而用,相沿成俗。

二是据传狗曾救过老罕王努尔哈赤的命,其即位后命满族人不得杀狗服用其皮,以示报答。

三是认为狗是满族氏族制时期图腾祟拜之动物,故部人不得服其皮。

饮食方面,满族人亦忌食狗肉,原因和忌服狗皮是一样的。同时,满族入亦忌食鸦鹊肉。清代以来满族人不伤害乌鸦和喜鹊,不食其肉,而且有遗碎肉、粮食饲之者,其原因相传有两个;

一是鸦鹊为满族氏族制时期所崇拜的图腾;

二是传说明鹊曾救努尔哈赤脱险,故其后世子孙及族人不得伤害。

习俗方面,满族人还有个不看娘家灯的禁忌。农历正月十五日晚上,嫁出的女儿不得看娘家的灯,或说儿媳妇亦不准看婆家的灯,要躲到姑母或姨母家去住。据说如犯了此忌就会不吉利,看灯者的父亲或公公会死去。

当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满族人的这些禁忌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清代满族称谓

满族称呼与汉族称呼不同,称父亲为阿玛,母亲为额娘,儿子叫阿哥,女儿叫格格。仆人称男主人为老爷,称小主人叫小爷。儿子叫母亲除额娘外,俗称奶奶。而妈妈则是仆妇之称。

旗人间的称谓,因人而异。多是以名上第一字为姓。如某人名祥某,若是一般平民百姓,则称祥子;若是商号老板等稍有头脸的话,则称祥爷,若是当个一般的小官则称祥老爷,官至知府,同知一流的则称样大老爷;官至道台以上的则称祥大人;若是官至极品,当个宰相、大学士、军机大臣什么的,则称为祥中堂了。

官员间的称谓也各有所循,同知,州县等官见了上司自称卑职,知府对上司自称卑府,道台对上司自称职道,藩臬对上司自称司里。上司对下属不能呼名字,称之曰“老兄”,自称兄弟,但下公事时,在札示渝贴上,则称之曰“该府该县”,但口头上则呼之曰“某大哥”。其他如大臣对皇帝的称呼,大臣间的相互称呼,对太监的称呼,对宫女的称呼等,还有许多分别,不再详述。

牛 录(Niru)

牛录(Niru)满语,译为“大披箭”,八旗组织的基层建制。初,女真人出兵狩猎不计人之多寡,均各随其族党屯寨而行。围猎时各取!矢,每10人为一单位。设1头目,称为牛录额真。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落过程中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定三百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牛录额真之副手称为带子即后来之骁骑校1人,章京4人。后金天命八年(1623)编蒙古牛录;天聪四年(1630)编汉军牛录,天聪八年(1634)改称牛录额真为牛录章京,顺治十七年(1660)定牛录章京的汉语名称为佐领。以后牛录所辖人数曾有过变化,不均以300人为率。

国 语 骑 射

“国语”指满语,“骑射”指骑马射箭,是满族的两大民族特征,早在入关前,皇太极即一方面积极学习汉族文化,另一方面提倡保持本民族的固有习俗,认为这是立国之本。入关后清朝历代统治者皆遵行此一方针。但因长期与汉人共同生活,加之已改变原有的生活环境,自乾隆以后,“国语”逐渐为汉语所代替,“骑射”也不能坚持或使满族具有昔日那种尚武精神。

 

小家伙(2014-11-1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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