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神木县仅养大畜1万5千多头,平均两户1头;养羊5万多只,平均1户1只。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发展畜牧业,神木县畜牧业逐步恢复起来。1953年神木县共养大畜4万9千多头,养羊18万6千只,均是1949年的3倍多。后来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大割“资本主义尾巴”,限制个人养畜,严重影响畜牧业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逐步实行生产责任制,县、乡两级政府执行奖励繁殖、提高畜产品收购价格、划分给社员草山草地等政策,并积极提倡和支持畜牧业的科学研究,推广优良种畜。据统计,1986年神木县共养大畜5万多头,羊33万多只,猪5万多头。[16]
2004年,神木县大畜存栏4.5万头,当年出栏7900头;羊子存栏62.5万只,当年出栏33.2万只;生猪存栏7.7万头,当年出栏8.8万头;家禽存栏62万只,当年出栏54万只,全年肉类总产量1.6万吨,水产品200吨,奶产品1.25万吨,羊绒11万公斤、羊毛1300吨。先后引进了布尔、萨福克、陶赛特、白绒山羊等优良羊子品种和利木赞、西门塔尔、红安格斯、黑白花、短角牛等优良肉牛、奶牛品种,推进了牛羊良种化进程。2004年,已建成奶牛、肉牛、肉羊养殖场44个,肉类加工项目三个,正在建设的农畜产品加工项目4个(酵素茵微生物综合加工、无毛绒肠衣加工、牛羊肉屠宰加工、民乐饲料加工),并形成“公司 协会 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神木县畜牧业产值已占农业总产值的46%以上。[17]
2012年,神木县实现农业总产值18.06亿元,比上年增长9.8%。实现粮食总产量12.1万吨,比上年增长8.3%;油料总产量6760吨,比上年增长112.6%;蔬菜15395吨,比上年增长16.9%;园林水果34321吨,比上年增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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