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被陕西省、西安市确定为统筹城乡改革试点县、示范县以来,始终按照“陕西领先,西部率先,全国有影响”的要求,以“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为基本取向,坚持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分类指导、阶梯推进,大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城镇和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加快了城乡一体化水平。
未来高陵将继续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大方向,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加政府投入,加大优惠扶持,加速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城乡产业、环境、文化的协调发展,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同时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对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比重,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机制体系,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县人民,实现改革发展成果由全县人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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