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陵工业经济发展的十条优惠奖励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渭北产业聚集区发展精神,加快高陵发展,把高陵建设成渭北产业聚集区的核心区、先导区、示范区,县委、县政府特制定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十条优惠奖励政策。
一、实行工业项目土地价格优惠政策。在保持西安市周边地区最优惠土地出让价格政策的基础上,凡投资强度超过200万元/亩和单个项目投资过2亿元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价格优惠10%;单个项目投资过5亿元的,土地出让价格优惠20%;单个项目投资过10亿元的,土地出让价格优惠30%。对重大企业、中国或世界500强企业项目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二、实行引进工业项目奖励政策。对引进投资过10亿元的项目和重大企业、中国或世界500强企业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企一议一奖政策。
三、实行工业项目贡献奖励政策。对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税收结算地全部在高陵且有突出贡献的工业企业法人或领导班子进行奖励。凡自然年度内企业为县级财政贡献额度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按照贡献县财政总量5%-7%的比例分层次奖励。对承诺10年内不将注册地址迁离高陵、不改变其在高陵纳税义务的企业总部或企业区域总部,按照年度贡献县财政总量10%的比例奖励。
四、实行工业企业股票首发上市奖励政策。对在证券市场首发上市的工业企业,上市成功后将募集资金用于高陵工业企业发展的,一次性奖励企业50—100万元。
五、实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跃升奖励政策。对由规模以下企业首次跃升至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对年产值首次突破20亿、50亿、100亿元及创建国家、省市名牌产品、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实行工业项目融资贷款担保服务奖励政策。对企业提供工业项目融资贷款担保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工业企业多融资、多贷款,对为工业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对在我县设立分行或支行的金融机构,给予政策扶持和支持。
七、实行中小工业企业扶持政策。每年设立3000—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建设中小企业产业园、高标准生产厂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入驻。
八、实行工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政策。
九、实行工业企业人才培训服务政策。实行政府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县政府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建立企业家论坛。
十、实行工业项目建设服务“零障碍”政策。对入区企业实行“全程陪伴式”服务;对项目建设奉行绝不容忍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绝不容忍强买强卖、阻扰建设、干扰施工的行为,绝不容忍行政执法人员假公济私、谋取私利行为的“三个绝不容忍”,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就送梧桐子“”支持吧!
已获得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