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中,坚持“立足民生、村民自愿”的原则,确保了中央惠民政策惠及山村。
按照贵州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贵州省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 的要求》,石阡县制定了《石阡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适时安排部署一事一议奖补试点工作。
一方面,在项目规划中“立足民生”工程。按照该县一事一议中长期规划和2009年上报的方案,2009年省厅审定石阡县一事一议项目121个,项目总投资3589万元,项目覆盖国荣乡、甘溪乡、中坝镇、汤山镇、龙井乡、白沙镇、本庄镇、河坝场乡、聚凤乡、坪山乡等10个乡镇,54个自然村,受益人口12.34万人。项目涉及水利建设22个,交通建设37个,环境整治62个,全是涉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工程。
另一方面,在项目建设中始终坚持“村民自愿”。项目实施前召开村民会议,让大家民主决策,一事一议,议定再办。同时,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均按照《石阡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的规定,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后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定,经领导小组批复后各项目乡镇、村、组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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