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2012年9月6号,国务院批复了《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在今日召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省长朱小丹表示,国务院批复的《规划》把南沙从一个国家级的经济开发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的一个涉及粤港澳合作的示范区,整个南沙的定位得到了大提升,省政府将全力给予多方面的支持。
朱小丹表示,来自于政府的支持可以概括为:第一,凡是可以下放给南沙新区的省一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律下放,除非法律规定有些还必须掌握在省一级的,个别的除外,赋予南沙新区充分的发展自主权。
第二,全力支持广州南沙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赋予南沙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财税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等等。同时,着手研究制定广东省扶持南沙新区发展的配套政策,拿出一套进一步细化的和国家政策相配套的政策体系,来支持南沙的开发建设。
第三,支持南沙新区在体制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积极学习借鉴港澳的一些先进管理经验,加快南沙营商环境和国际通行规则的对接,包括行政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争取在南沙形成一个新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好的典范。
最后,考虑把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整体纳入粤港、粤澳两个合作框架协议,省政府将会密切和香港特区政府、澳门特区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设计和策划粤港澳合作在南沙落地的具体项目,三地政府联起手来,共同把南沙新区打造成为真正的粤港澳合作的高端平台,尤其要把它打造成为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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