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名人-王佐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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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良者,王公得胜之次子也。(1872—1935),字纬宸。王佐良自民国元年(1912年)起,先后担任赣榆县民政长、县长,三次主政赣榆,主政长达16年之久。当年民间皆以“二大人”称之。
王佐良自幼深得父爱。其父在江西任总兵期间,他随父攻读诗书、兵法。王得胜从江西卸任后不久,又奉两江总督之命复出组织海胜军。王佐良加入海胜军,在赣榆多年。
王佐良曾为自己的画像作“自嘲辞”,其文曰:“体不胖,貌不扬,须稀眉浓,鼻高颈长。声粗而壮,色白而黄,心直口快无留藏。幼习科举业,壮且事农桑。虽秀才不酸腐,当少爷不荒唐。分统海胜军,身此列戎装。备员资政院,国事得参详。十载知事,捍卫家乡。愿祝永为军人,吁!建功立业于疆场!”

佐良为光绪年间秀才。宣统二年,他当选为山东省兰山县资政院议员,步入政界。
清末民初,苏鲁交界地区土匪猖獗。当地有“羽山到磨山,蟊贼一万三;磨山到苍山,蟊贼万万千”之说。而当时赫赫有名的总兵府——王家大院,就处于这土匪最活跃的地区。
宣统二年九月九日(1911年1月11日),王佐良趁资政院休会之际赶回老家,会同侄子王沂华(胞兄王泽凤的养子),捐资成立团练,招募乡兵以保家。
宣统三年八月十九日(1911年10月10日),武昌革命军举义。海州属地土匪趁世蜂起。赣榆县境内以孙秩坠、王西斗等为首的各路股匪也不断骚扰各地,对县城和青口镇造成极大威胁。然而,此时的赣榆县城的守备力量却十分薄弱。知县曹运鹏面对日益严峻的匪情一筹莫展;县城和青口镇的绅董们则坐卧不安、惶惶不可终日。
清咸丰年间,捻军攻打赣榆城时,知县方钧恳请王佐良之父王得胜来守城,才打退强敌。如今,为了抗匪保城,知县曹运鹏也不得不到王家“搬救兵”。民国八年版《赣榆县续志》有如下记载:“知县曹运鹏以兵力不足制贼,时山东兰山县资政院议员王佐良,由京旋见招募自卫,所居朱范村与县毗连,其先人尝助赣榆城守有功,以故曹令以旧义感说,乞助于佐良……”
曹令诚意相求,又是父亲曾经出战保护的县城面临灾难,使王佐良感到义不容辞。于是,他和侄子王沂华商定:把乡兵们拉出去剿匪。他们又找到沂防营管带李鲁卿,请派兵合力作战。
王家乡兵得沂防营兵勇相助,首先向县境西南的磨山一带匪窝发起攻势。但因人生地疏,初战不利。于是,王佐良和侄儿王沂华商定:再度变卖家产,招募更多的新乡兵。
宣统三年十月初一(1911年11月21日),王佐良仍借助于沂防营兵力,率乡兵第二次向末(磨)山周围的土匪发起围剿。在战斗中,王佐良叔侄俩身先士卒,亲冒矢石之险,四出堵截匪徒,终获大胜。次日,又乘胜克复驻檾庄湖(今东海县青湖镇)的盐防营垒。
王佐良剿匪战的烽烟未息,十月初二夜,海州盐务营又发生兵变。海州的绅、商界听说王家乡兵剿匪勇猛,便火速发函请求王佐良前去海州平乱。
初六,王佐良和侄子王沂华率兵去海州,路过大沙河时,听说王西斗匪帮正在浦南烧杀抢掠,便于初七日黎明带领团练乡兵包围了浦南,击毙了王西斗和不少匪徒,解救了浦南民众。随后,他们进驻海州,镇守海州城。
因王佐良多次剿匪有功,不久被江北行督蒋雁行委任为“海州军政支部长”,后又提升为陆军少将,领“三等文虎嘉禾勋章军政执法官官衔”。民国元年他到赣榆县主政以后,又兼任海属警备队统带官。
宣统三年(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后,英帝国出面诱胁革命军与袁世凯妥协,“调停”南北的对峙关系;来自山东的沂防营兵勇也打算撤回。赣榆境内的残匪闻风蠢蠢欲动。此时,王佐良已有军职。当他得知赣榆县城仅有练勇50人,难以自保,就劝县知事曹运鹏扩兵防匪。但曹运鹏竟以难筹军饷推诿不办。
这期间,县内匪首孙秩坠的叔父正被关押在县衙大牢里。一个因侵吞公款在押的县吏也被捕收监。他与孙的叔父串通,买通一名狱卒,让其捎信给孙秩坠——由他们做内应,攻打县城。
此事被泄密后,王佐良马上写信给曹,要曹杀掉在押土匪,并严查为土匪传信的“内鬼”,消除后患。谁知这位曹令不相信县牢里会有这种“闪失”,拖着不办。到了腊月中旬,土匪来攻城的风声越来越紧。王佐良只好急命驻檾庄湖的马队来赣榆,加强巡城兵力。
辛亥年腊月二十一日(1912年2月8日),县内的土匪行动之前,南面响水县的海匪竟突然窜来,偷袭县北部的海头圩。王佐良只好暂离赣榆县城,带盐防营和商团兵40多人前去剿灭。恰在这一夜,赣榆县各路土匪聚数千之众,打开了县城。县令曹运鹏只好缒城逃往青口镇避难。
第二天(1912年2月9日),曹运鹏会同赣榆县商会和青口团练局的绅董们,向江北行督发电,报告了土匪陷城之事,并表示赣榆县已归顺民国,请求派兵剿匪复城。行督府随后命令海州民政长、十三协统领何锋钰发兵赣榆剿匪。何到赣榆后,和青口的商会许鼎馨,姜佩之等相见,并安排盐防营,以及由他带来的完字营,合兵于十四日攻城。土匪于二十一日夜弃城溃散。
县城克复后,避难于青口镇的赣榆县乡政局长和董事们,鉴于县令曹运鹏在剿匪守城中无所作为,酝酿推选王佐良县民政长,有人将该提议致电在外地的赣榆县名流许鼎霖,由许首肯,再上报江北行督府,得到允准。
民国元年(1912年3月11日) ,王佐良就任江苏省赣榆县第一任民政长。
王佐良上任后,匪势依然严峻——被赶出县城的匪首孙秩坠虽已在出逃途中丧命,但少数亡命之徒混迹于民间。特别是有个叫仲兆琚(仲八)的匪首,他的匪帮占县城那几天,搜获了不少钢枪弹药。他们退出县城时,人马也没受损失,留下了巨大隐患。
王佐良深知:要想稳定地方治安,就必须先制服土匪。为此,他上任之初便加强了城防的军事部署。同时,他决定成立有马、步卒共180人的县警备队,由王沂华任管带,平时维持县城治安,战事守城御敌;保留商团300人专守青口镇;由商会筹款招兵勇150人,购两艘大船,并借许鼎霖属下的海丰面粉公司小炮三门(带炮手),装备护航炮船,驻防海口。
四月,为加强城防设施,王佐良又报请上级批准,动用税银1407元重修城墙、县署和监狱。
六月,城防工程刚竣工,窝在羽山的仲兆琚股匪又窜来夹谷山骚扰。于是,王佐良亲率县警备队进击,将这股装备好、从没吃过亏的匪徒消灭殆尽。从此,周边地区每有土匪出现,王佐良都派王沂华带警备队出征,且所战皆胜。经一段时间的肃剿,各地土匪的气焰大为收敛。
王佐良见大股土匪已经溃败,就通过各种关系,对可以争取的匪徒加以安抚。对此,有些人便制造传言,说王佐良“通匪”、跟某些匪首订有“君子约定”。
但在对付罪大恶极的匪徒方面,王佐良从来不手软,而且他有权拍板定案,将罪犯“斩立决”。
除制匪之外,王佐良对手下办事人员的管理也较严厉。民国二年,钱粮房雇员周振宗欠库钱一千二百串,畏罪潜逃。他下令追捕治罪!周母多方借钱、把儿子的欠账还上后,周振宗悄悄地回了家。王佐良闻讯后,嫌周不来县里主动自首,便再次派人把周抓捕归案,终将周“明正典刑”。
王佐良年轻时就喜欢“老树、怪石、奇花”。早在其父王得胜为官期间,他就在老家朱樊村建造一处家庭花园。该园起名“菊园”,内有菊花六百多种,并植有桂花、铁树、毛竹等奇花异草;花山、花窖、花亭、花厅、太湖石、小桥、流水等,也布局得当;素有“江北第一园”之誉。王佐良不仅把菊园营造成观赏性花园,而且把它搞成园艺实验园地。民国五年,他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写成《树艺浅说》一书。该书近四万字,并配有图像,介绍了常见树木、蔬菜、经济作物的栽种技术;另外还附有养柞蚕、椿蚕的方法。时任赣榆县农会会长的乔文澜为该书作序,行文说:“纬宸先生于树艺一道,推究最精,富有经验”;“栽植之法,物土之宜,纯自经验中来,切近详明,皆以前农书所未道及者。”又说,这些方法,“农人试无不效”。
民国十四年,江苏省政权落到奉系手里。省长郑谦决定派余嘉谟到赣榆任县长,王佐良下台。奉系军队进驻青口后,军中有个营长王某,青口人,曾与王佐良有磨擦。于是他抓住个公报私仇的机会,带兵去抄王佐良的住所。王佐良事前闻信躲到城北冯顶村避难。奉军士兵没抓到王佐良,使他逃过一劫。
然而,在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中,王佐良“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的仕途也似漂流在大海中的扁舟,随着潮涨潮落而跌宕起伏。
民国十六年(1927年)秋,国民革命军第二路军在东陇海铁路沿线作战失利,部队南撤;受其委任做赣榆县长的张世湜也随之撤走。孙传芳的江浙联军李宝昌旅进驻赣榆后,王佐良复任县长。
不料好景不长。1927年12月19日,北伐军第十七军第一师来到赣榆,军长曹万顺把军部安在青口镇。北伐军的到来使王佐良再度倒运:没过几天,江苏省政府就委任王兰卿(香谷)来赣榆当县长。但王佐良误信有人发电给省里要挽留他,便拒不交印。于是,北伐军独立师师长李明扬出面,派兵以武力帮助王兰卿接收县政权,并将王佐良扣押,交十七军军部看管。
王佐良被关押之后,国民党赣榆县党部随即成立“反王大同盟”,搜集到王佐良的“十大罪状”:
(1)叛逆通敌;(2)勾结土匪祸害地方;(3)枉杀商保团护兵陈鸿玉;(4)错杀钱粮房雇员周振宗;(5)听任姨太放债抽赌;(6)纵容舅子包揽词讼;(7)吸食鸦片违犯国法;(8)贪污教育费;(9)放兔鹘不务正业;(10)玩鹌鹑游手好闲。并写成讼状,上诉南京特别法庭。
在“反王大同盟”督促下,王佐良被解送南京关押。民国十七年夏,特别法庭开庭审判王佐良,赣榆县“反王大同盟”派蒯竟同、刘振鹏等为代表作原告出庭。结果,法庭判处王佐良无期徒刑,并没收其在欢墩埠开设的恒聚油坊。
王佐良受审期间,曾支持他主政赣榆的青口人许鼎霖已去世多年;当年代表赣榆乡董赴南京为他请愿的朱寿石,也早已旅居上海;因此无人再替他“说话”。
但是,当王佐良的案子宣判之后,他的亲家、涛雒镇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丁惟汾,在基本上了解王的案情之后,终于出面向特别法庭提出了几点“不同看法”。
丁惟汾认为:按王佐良的那些“罪状”,把他定罪判刑,有些事确是无可非议。像他吸食鸦片(违犯国法)、为保自己的面子怒杀陈鸿玉(草菅人命)、对姨太和妻舅管束不力(自取其祸)、不惜挥霍重金为姨太顾瞾建造陵墓(触犯众怒),等等。但说他“叛逆通敌”、“勾结土匪祸害地方”,就值得斟酌了。比如说王佐良“通敌”,谁是“敌”呢?当年军阀派系林立,在大兵枪口面前,他这个地方官对谁敢不俯首听命呢?即使他一时倾向某某,也只能是他的权宜之计,何谈“投靠”?
再说“通匪”。土匪本是国弱民穷的产物,仅凭赣榆一县之力是消灭不了土匪的。既然如此,王佐良就是真的跟土匪有“约定”一事,也只能说明他是想保一方百姓平安而已,说他“勾结土匪祸害百姓”,难以服人!
丁惟汾确非等闲之辈。他针对赣榆县的诉状偏重“政治”(通敌、通匪)、而轻“经济”(贪污)的实质,对王佐良的案情分析使特别法庭难以反驳。法官们此时认识到:王佐良的案情虽已作出判决,但定性确有偏重之处。再者,王佐良与丁惟汾是亲家,又让法官们不得不思考以何种方式,给社会和丁惟汾作出合理的交代。
特别法庭在充分权衡利弊之后,终于民国二十年(即关押王佐良三年后),作出决定:允许王佐良“保外就医”。
王佐良经历三年牢狱之苦、被“释放”回到老家朱樊村时,身心交瘁,奄奄一息。当年赫赫有名的王家大院在他遭事之后,也门庭冷落;名扬苏北的菊园更是萧条破败。
日落西山,时过境迁。此时的王佐良已无在官场上东山再起的可能。在朱范村破落的王家大院里,他度过了一生中最为落寞的时光,于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病逝,享年63岁。

王小慧(2014-11-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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