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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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教猛代表我市领取牌匾并作专题演讲。 本报记者曾兴华 通讯员周少亭 摄

 

本报讯 (记者曾兴华)惠州再获一块“国字号”金牌,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广东首个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地级市。昨日,2014年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在山东省淄博市举行。全国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主任王刚;全国政协常务副秘书长孙怀山,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贾治邦,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经济日报社总编辑张小影等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副市长黄树正参加活动。 在当日活动中,麦教猛代表我市接受“国家森林城市”牌匾,并作专题演讲。麦教猛说,惠州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生态优先理念,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保持了优良的生态环境,特别是始终“咬定青山不放松”,把林业生态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抓好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067.6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3%,森林蓄积量3052.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1.28%,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1.2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8平方米。惠州处处充满着赏心悦目的绿韵,处处洋溢着朝气蓬勃的生机,一片片森林让城市更加生态宜居,一片片绿色展示着美好未来。

谈及惠州“创森”做法时,麦教猛介绍,惠州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思路上,强化城市绿化与乡村美化相结合、整体推进与打造精品相结合、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相结合等 “三个结合”。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措施上,突出抓好林业生态建设规划、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水系生态环境建设等 “三个重点”。“我们在‘创森’中也得到三点体会:全民参与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主体力量,改革创新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根本动力,造福民生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最终目的。”

麦教猛表示,“创森”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任重而道远。惠州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更高起点、以更高标准进一步深化“创森”工作,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据了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旨在推广城市森林建设典型,弘扬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城市生态和人居改善。此次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共授予17个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我市在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开启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背景下,作为广东省第一个地级市于2012年5月率先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容日伟(2014-11-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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