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中监控,相互监督。县交通运输安全监控(指挥)中心是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免费为企业提供的监控平台,其所需人员全部由企业派遣,根据工作需要县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集中监控人员暂定11人,派遣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各项社会保险等均由企业承担,实行交叉编班,每月轮换,建立相互监督约束机制,避免对本企业车辆监控时讲人情、走后门。
(二)主体不变,监管强化。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GPS监控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实,监控中心负责人和各监控小组组长由企业协商任命,日常工作由中心负责人统筹安排;同时,县交通运输局运输安全股牵头,做好监控中心相关事宜的监督协调工作,运管所指定1名副所长负责对中心监控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监控人员不履职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监管到位。
(三)市场运作,成本降低。县交通监控(指挥)中心采取市场化手段运作,监控中心硬件设施设备购置安装、光纤通信费用、运行电费由交通运输局承担,车(船)载终端、车站(码头)视频设备安装维护以及监控中心日常运行费用由企业按车(船)数分担,车辆少的企业采取托管方式委托中心对所属车船进行管理监控,集中监控减少了监控人员,降低了企业安全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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