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讲》播道说IPTV属违法行为,言辞太夸张了,都上升到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的高度了,说IPTV只有试点能安装,汕尾不是试点之一。
就事论事,既然试点能放,难道就可以允许试点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吗?不是吧?
再者,IPTV只是转播卫星信号,并没有自己插播什么,也就是说就算IPTV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声誉,那么也不是电信局在影响,而是电视台,这个逻辑对不对?广电也是同样的起到转播作用的媒介。
广电每天在广告里面插播电视剧,严重侵犯广告商的权益,算不算违法?每天想要看一下翡翠台的本地广告真受气,广电总是无缘无故的插播香港电视连续剧。
《有话直讲》是作为一种新闻媒体出现在公众眼前的,一直在汕尾很受欢迎,为什么这次却给人一种枪手的感觉呢?
如果电信局的IPTV在汕尾推广是违法违规的,广电局大可以先法院提出指控,让法律去处理,请不要让你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污染我们普罗大众的眼镜。
我两年前办理了电信局的套餐,全省电话任打,光纤网线免费任上,IPTV免费任看,我只用了电话和网线,至今没有安装IPTV,因为我没有太多的时间看电视,有广电的电视已经足够了,这不,这回广电要换高清电视,只能限制一台电视机用一个机顶盒,我房间里还有电视,我就得用上IPTV了。
我安装的IPTV是我花钱得到的服务,不偷不抢,请问我违的哪门子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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