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政策

家乡区县: 西安市高陵县

西安首批家庭农场高陵成立 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农户正在将苹果装箱 记者 李安定 

本报讯 (记者 魏鑫) 昨日,我市首批11个家庭农场在高陵县注册并挂牌成立。拿到自己的家庭农场工商营业执照,高陵县通远镇的种桃大户肖风娃高兴说:“今后,我也是独立经营主体了,我们家的桃园肯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兴旺。”

项目多了风险小了

昨日,高陵县的肖风娃、吴剑锋等11户种植、养殖大户领到了由高陵县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和县工商局发放的“家庭农场”牌匾和个体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成了名符其实的投资人。这11户农户过去经营的都是单一品种的种植或养殖项目,而在新领到的营业执照中,他们的经营范围都有所增加,有的养殖户增加了苗木项目,有的种植户增加了养殖项目。

“过去我家只种桃树,收入受天气和市场的影响很大。”肖风娃说,今后,他将在自家桃园里套种些苗木,这样不但可以减小风险,还能通过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吴剑锋是高陵县有名的养鸡大户。这次,他“剑锋家庭农场”的营业执照中多了种植类项目。“我家养了上万只鸡,虽然建了标准化鸡舍,但周围的空气还是很差。”吴剑锋说,今后,他将在鸡舍周围套种果树,这样不但可以靠树木净化农场空气,鸡粪还可以做天然肥料为果树服务。

高陵农村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说,有了工商执照的家庭农场属于独立的经营主体,不但可以享受国家给予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也有利于他们搞好规范的市场经营,进一步扩大经营领域和规模,同时也为他们的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2015年建立百亩家庭农场150家

今年以来,高陵县大力扶持农户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建立家庭农场,出台《高陵县加快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针对种植、养殖户申请家庭农场的标准。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流转土地合同签订5年以上;养殖规模经县畜牧兽医局审核的农户,都可以申请注册家庭农场。

高陵县还投入200万元用于补助和奖励家庭农场。经认定的县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可分别获得一次性1~3万元和3~5万元的奖励。同时通过简化登记程序、提供用地用电保障等方式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

张文祥介绍,到2015年,高陵县将培育建立百亩以上家庭农场150家,其中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预计将达到50家以上

郭宝123(2014-11-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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