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熙烈,男,汉族,1968年9月23日出生于一个农村贫苦家庭。
1975年9月至1984年8月在贵州省瓮安县桃子冲民族学校读小学和初中。
1984年9月至1988年8月在瓮安草塘中学就读高中。
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数学系学习。
1991年8月至1994年7月因毕业分配在瓮安县老坟嘴中心学校任教。担任初三班主任,兼任初三数学和物理科的教学工作;担任校团委书记。
1994年8月至1995年7月,因工作调动在瓮安县小河山学校任教导主任,兼任初三班主任及初三数学和政治科的教学工作。
1995年8月至1998年7月,因工作调动在瓮安县希望中学任教导主任兼校团委书记。任初三班主任及初三数学科的教学工作,1996年7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8月至2006年7月同样因工作调动,在瓮安县草塘中学任政教处副主任,担任高中数学组教研组长,担任高三班主任兼数学科的教学工作。2004年底被评为草塘镇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元月通过成人高考,并于2006年元月获得大学本科文凭。2005年12月获得中学高级职称。2006年4月10日至2007年4月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开办的“黔南州高中数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学习。证书编号为:0600183
2006年7月,因招考录用到贵阳市开阳县第一中学任教高中数学科的教学工作。2006年8月至2007年7月,任教高三(14)班和高三(18)班(补习班)数学,高三(18)班高考数学平均分105.8分。高三(14)班数学会考合格率百分之百,AB率百分之八十。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担任补习班高三(20)班班主任,兼任高三(24)班和高一(5)班的数学科教学工作。2008年8月至2009年7月,担任补习班高三(24)班班主任,兼任高二(5)班和高二(13)班的数学科教学工作。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担任补习班高三(21)班班主任,兼任高三(5)班和高三(13)班的数学科教学工作。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担任补习班高三(20)班班主任,兼任高一(3)班和高一(11)班的数学科教学工作。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担任补习班高三(19)班班主任,兼高二(3)班的数学科教学工作。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任高三(3)班和高三(11)班的数学科教学工作。
所撰写的论文《谈谈数学教师的特有素质》和《谈素质教育观下的数学教育》获国家级一等奖。另有《谈谈班主任工作的几点感受》,《浅谈学生学习品质的培养》,《对学生养成教育的思考》,《雪一样的童心,虹一样的梦》等均获得不同的奖次。
在工作中我将永远不懈努力,相信有领导的栽培和自己的自信,我更相信自己的实力,一定能够为本地区的教育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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