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三大合作社为农改“上营模式”提供强力支撑

家乡区县: 枣庄市滕州市

    近年来,滕州市南沙河镇上营村相继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和社区股份合作社等三大合作社,为“家家有资本、户户成股东、人人能就业、年年有分红”的农村改革“上营模式”提供了强力支撑,促进了集体和村民抱团致富、良性发展。
    一是用土地股份合作社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聘请专业机构对每户承包土地逐一现场勘测,查清了每块土地的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和空间位置等,并绘制出承包土地地籍草图,彻底解决了农户承包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1亩地为1股,村民入股土地共1230股,由合作社颁发股权证书,年底按股权分红。村集体对入股的土地进行沟、路、边角地平整后,以新增加的150亩土地作为村集体股份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将全部土地整建制流转给1个粮蔬专业合作社和2个种植大户进行经营,租金为每年每亩地250斤小麦和250斤玉米的市场价格。仅此一项,村集体每年可获得股份分红9万元以上,可保障村“两委”正常运行;入社农民每年每股可获利600元以上,还可优先参加合作社的付酬劳务,获得工资性收入。
    二是用劳务合作社解决“人往哪里去”的问题。凡年龄在18-65周岁,有劳动能力,愿意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均可入社。劳务合作社对入社农民统一进行管理、培训,并根据个人专业技能、身体状况、劳动强度情况等合理安排就业,实现多渠道安置。目前,入社农民812人,其中40人被安置在土地合作社打工,300余人被安置在周边企业就业,400余名青壮年劳动力被输送到潍坊盐场、内蒙古焦化厂等地务工,30余名年龄偏大、无务工技能的老年社员在村内从事荒山绿化、环境卫生整治、道路管护等公益事业,较好地实现了富余闲置劳动力的有序转移,防止了无地农民整日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现象的发生。
三是用社区股份合作社解决村集体“有钱服务”的问题。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经营性资产总额620万元。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确定了具有分配资格的人员,该分配资格根据人口变化每年审定一次。社区股份合作社将全村经营性集体资产每10元为1股,共划分为62万股。其中,30%作为集体股,分红主要用于保障村级公益事业支出和村集体固定资产的再投资;70%作为成员股,每年的年底由所有具备股权分配资格的村民均分收益。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成立,将集体资产由共同所有转为按股共有,集体资产得到了有效保值和增值。2013年,该村集体收入达到220万元,比2012年增加了77.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980元,比上年增加了2200元。

     山东省枣庄市发展改革委监测点

宋雷(2014-11-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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