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县推进农田废旧地膜综合治理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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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疆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棉花、玉米、甜菜、瓜类、制酱番茄和蔬菜等大多数农作物。 据调查,新疆耕地每亩残膜量达8—70公斤,每亩平均残膜量为16.88公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5倍。地膜销售均以重量计价,新疆现行的地膜生产标准规定,农用地膜厚度标准为0.008mm加减0.003mm。由于生产者与使用者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大量生产和使用0.005mm至0.006mm低限标准的超薄型地膜。超薄地膜经过一季覆盖后,大都破碎成片状或絮状,机械无法回收,人工捡拾困难,农民清理残膜的积极性不高。

残膜需要200-400年才能分解,多年的残膜没有回收,与土壤混杂在一起,在耕地表层的30厘米中形成不透气、不返墒的板结层,制约土壤的再生产能力,逐步威胁新疆农业生产环境、自然环境和影响农民收入。

据新疆农科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的调研报告显示,残膜造成种子发芽困难,根系生产受阻,农作物生长发育受抑制,种子播在残膜上导致烂种烂芽,烂芽率达到5.17%。据统计,覆膜平均使棉花增产16%,而覆膜20年的棉田残膜可使棉花减产12%,增产的部分几乎被残膜危害和地膜成本相抵消。

玛纳斯县是新疆较早使用农田地膜的农业大县。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农业地膜覆盖技术逐步推广应用以来,目前,全县拥有耕地面积100万亩,地膜覆盖面积占总播面积的85%以上,其中棉花、玉米、加工番茄、辣椒、西甜瓜等作作的地膜覆盖率达到100%,累计使用地膜9万余吨。据2000年以来多次观测调查,玛纳斯县覆膜15年以上的农田0—25厘米耕层每亩残膜量18.68公斤,最高31.25公斤。

2014年9月,新疆玛纳斯县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示范区。近年来,玛纳斯县县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该县取消了乡镇招商引资考核制度,制定了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生态文明考核制度,设立每年500万元生态文明奖励专项资金,实施差别化考核办法,启动了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水权交易平台和草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与此同时,一场治理农田地膜“白色污染”的综合项目在新疆玛纳斯县启动。

田雅洁(2014-11-2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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