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附 则
第二百零六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百零七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柳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涉及到强制性内容的,必须按照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百零八条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准之日起生效,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同时废止。
附录 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1.城市建设用地
1.1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规模
近 期 (2010年)为126平方公里;远 期 (2020年)为168平方公里。(第十六条)
1.2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城市围绕现有城区由内向外有序拓展、延伸,紧凑发展。远景城市应以向东北为主要的发展方向。(第五十五条)
1.3 城市整体布局
城市整体布局为,中心城区+外围组团的结构格局。(第五十六条)
1.4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
城市不准建设的区域主要为用地评价中确定的坡度大于25%的不适宜建设的陡坡地,为用地评价中不宜建设用地。
城市控制建设区包括,三门江森林公园风景区、龙潭——都乐岩风景区和其他生态敏感区。(第六十四条)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1文化设施
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配套完善中心城区文化娱乐设施,使先进文化的发展得到充分的用地空间保障。
依托城市原有文化设施,将人民广场周围规划为市级文化娱乐中心,改建、新设一些大型文化设施,完善现有的文化艺术中心,改造人民广场东侧的市技术交流站,作为柳州市博物馆。整合广场周边的小型文化设施,增加大型展览设施。对市群众艺术馆(利用原地区礼堂改造)、市图书馆(三中路77号)及人民电影院等设施进行完善整合。
在河东区新行政中心东侧的文化娱乐用地,规划音乐厅、工人文化宫、影剧院、展览馆等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同时考虑柳州市艺术学校的新建或搬迁问题,形成新的城市文化设施的聚集区。城市各居住片区的文化娱乐用地,建设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站)、老年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
近期在人民广场周边建设一座集儿童图书馆、少儿艺术培训为一体的少儿活动中心,在河东新建一座青少年宫。对现有的各文艺团体、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机构进行改造。建设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
改造现有的人民电影院、工人电影院、跃进电影院、箭盘山电影院、柳北剧场和羊角山电影院,在河西区、河东区、柳北区、沙塘片和阳和新区设置部分区级影院,以满足各区市民日常文化娱乐需求。(第七十七条)
2.2体育设施
全市体育设施分级配置,着力完善社区体育设施。
在河东高新区附近,马鹿山公园西面规划市级体育中心,占地43.3公顷,内设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综合训练馆、射击馆等大型设施。改善周边环境,加强配套设施建设。
结合各城市居住片区布置区级体育设施,规划共十三处,以建设体育综合运动场(馆)为主,其中沙塘1处、柳北片2处,城中片1处,柳西片3处,柳南片1处,柳东片3处,阳和片2处。
各运动场设标准体育场一个,标准游泳池一个,篮球场和羽毛球场若干。另外,各片区结合现有体育设施状况,争取建设体育馆1-2处。
近期在城中片八一路建设体育休闲公园,包括城区体育馆、体校、体育广场。改造国家篮球训练基地、体操馆、乒乓球训练馆和游泳馆。
居住区级体育设施按照配建标准建设,应充分利用中小学体育场地、结合绿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满足市民日常健身活动需求。(第七十八条)
2.3医疗卫生设施
调整现有医疗设施的布局,有效地整合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构建完整的城市医疗网络。
新增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九处,柳西片南、北各一处,柳北片香兰一处,柳东片两处,柳南片的旧机场开发区设一处,阳和片两处,沙塘片一处。
柳州市人民医院搬迁至柳东片。
规划区级以上医院共20处(含现状),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按照300~500个病床数的基本规模标准要求进行设置。区级以下医疗设施按居住人口布局进行配置。
本次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病床总数13120床,每千人拥有床位8.2床。(第七十九条)
2.4教育设施
建设两大城市教育基地,以现广西工学院为基础建设一处,利用沙塘镇现有教育设施,整合建设一处。远期沙塘将逐渐发展成为城市的文化教育基地。(第八十条)
4.综合交通规划
4.1“十横七纵”的城市主干路网络,道路红线控制在40~60米之间。
1.“十横”
① 柳钢南路—鹊儿山路;② 柳北滨江路—高新三路;③ 潭中西路—潭中中路—潭中东路;④ 南站路—广场路—友谊路—桂柳路;⑤ 柳太路南段—和平路;⑥ 白云路;⑦ 航二路;⑧ 桃花路;⑨ 红星路;⑩ 南环路。
2.“七纵”
① 编组站西路;② 西环路—柳工南路(石烂路);③ 跃进路—八一路—莲塘路—红光路;④ 文惠路—荣军路;⑤ 东环路—燎原路;⑥ 西鹅路;⑦ 阳和大道。
4.2 跨江大桥
本次交通规划在柳江上共设置跨江大桥20座(含已建成的7座),其中2座高速公路桥,1座规划的铁路专用桥,3座城市快速路大桥(双冲大桥、河东大桥、静兰大桥),和14座城市道路桥。(第一百一十四条)
4.3大型停车场
规划设置4处以服务对外机动车为主的公共停车场。这4处停车场分布地点分别为:① 柳邕路与南环路交叉口东北、② 柳石公路—南环路交叉口东南侧、③柳太路北端西侧、④ 北鹊快速路与湘桂线新线交叉口的西北,停车场每处用地面积约为1~1.5公顷。
规划设置大型城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15个:柳北片2处,位于火车北站站前路与跃进路交叉处,胜利路北侧;城中片4处,人民广场,解放南路西侧,小南路西侧,跃进路与庆丰路交叉口附近;柳东片3处,静兰大桥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北,高新三路与桂中大道交叉口的东北,潭中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北,阳和片2处,阳和大道的西侧,静兰大道南,阳和中路南侧;柳南片1处,航银路东侧;柳西片2处,鹅山路与和平路交叉口的西北,西外环路与石烂路交叉北侧附近;沙塘片1处,沙塘大道北段的东侧。(第一百一十八条)
5.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景观
5.1公园
规划市级公园14处,即:柳侯公园(17.3公顷)、大龙潭公园(136公顷)、鱼峰——马鞍山公园(27.7公顷)、鹅山公园(39.9公顷)、都乐公园(120.5公顷)、鹊儿山公园(118.1公顷)、江滨公园(10.6公顷)、蟠龙山公园(20公顷)、箭盘山公园(7.3公顷)、沙塘公园(93.3公顷)、马鹿山公园(93.3公顷)、帽河公园(24公顷)、白莲洞古人类文化遗址公园(8公顷)、河西公园(18公顷)。(第一百二十二条)
5.2绿化带
营造和完善沿城市重要水系和主要道路的绿化带。包括跃进路、潭西路、快速环路及快速联系路两侧绿带,高速路和铁路防护绿化带,柳江两岸和滨江景观道路绿带。(第一百二十四条)
5.3风景区
规划确定三门江森林公园和龙潭——都乐岩(包括观光农业旅游区等)为风景区,要求按照规划进行植被恢复,风景区内的开发建设应根据规划要求予以严格控制。
三门江森林公园内部植被良好,规划控制面积约42平方公里,为柳州市的天然氧吧。
南部龙潭——都乐岩风景区内有大龙潭、帽河、都乐岩和白莲洞四个市级公园,控制范围约28平方公里。该区主要以旅游观光为主,对大龙潭公园和都乐岩地区的田园山水风光及自然山水应严格保护,控制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恢复山体绿化植被。(第一百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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