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
1994年的1月4日,国务院授予青岛经“历史文化名城”称号。一座建制百年的城市的历史,算不上悠久,却有言之凿凿的七条理由用以描摹属于它的真实历史厚度。
1994年,有这样七条理由成为青岛获得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依据:
其一,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岳石文化等一系列古文化遗址的发现,将青岛文明史上溯到7000多年前,琅琊台古航道遗址的显现亦使青岛海洋文化发展的历史脉络日渐清晰;
其二,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交替的动荡时节,许多影响中国前途命运发展的重大事件与青岛紧密相连,如《马关条约》,再如“五四”运动;
其三,是城市以欧洲建筑为特色的老街区城市风貌;
其四,是素有“万国建筑博览会”之称的八大关建筑群;
其五,被视为青岛高等教育发祥地的小鱼山,以二三十年代驻青山东大学为依托、曾经成为大批近现代中国文坛文化名人故居的集中地;
其六,是全市城乡20余处各具特色的博物馆、纪念馆;
其七,是囊括了崂山、秦始皇三次出巡的琅琊台、天柱山魏碑、齐长城等体现海洋文化与齐鲁文化交融的历史遗迹。
2002年,青岛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把青岛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划分为八大关、小鱼山等10个历史文化街区并制定了相应的保护规定;从2004年开始,青岛已陆续启动了以八大关为中心的城市老房子和老别墅的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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