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用地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32382.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1%。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2181.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5%。其中,建制镇面积1726.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农村居民点面积19718.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7%;采矿用地220.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8%;独立建设用地面积515.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8%。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884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7%。其中,交通用地面积1144.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水利用地面积769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359.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9%。
(三)未利用地
全县未利用地面积67425.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17%。其中,水域面积4917.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6%;滩涂沼泽面积4781.4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自然保留地面积57726.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70%。
四、土地利用特点
(一)待开发未利用地资源多
2005年泌阳县未利用地面积67425.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4.17%,未利用地比重远高于全市(9.82%)乃至全省(12.75%)水平。根据《泌阳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4-2010年)》,可实施开发未利用地规模达13702.35公顷,通过开发可新增加农用地13702.35公顷,其中林地3659.56公顷,耕地7713.39公顷。
(二)农用地地域分异规律明显
受气候和地形的影响,全县农用地呈现明显的地域分异特征。约有76%的耕地分布于平原地区,24%的耕地分布于山地丘岗地区。三分之二以上的林业、牧业用地集中分布于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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