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软件园政策(1)

家乡区县: 广州市天河区

一、地方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关于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的工作通知》、《广州市重点软件和动漫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天河区扶持重点企业的优惠措施》。
    近年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发展,出台了《广州市软件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软件产业发展近期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发[2000]18号文精神,根据软件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广州还出台了《广州市关于加快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广州市软件出口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广州市集成电路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快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政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不断优化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广州市和天河区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天河软件园的建设支持力度。广州市、天河区两级财政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分别拨款1.5亿元,对天河软件园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优秀软件企业的奖励;还确定菜田建设费、市政建设配套费返还等优惠政策。2007年以后广州市、天河区两级财政拨款3亿元建设天河软件园的计划继续持续下来。
    为凝聚人才,促进天河区的高新技术和软件、动漫企业的发展,天河区对高级人才推出了一系列奖励和优惠政策。如在天河区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和软件、动漫企业的研发团队第一技术负责人(首席科学家)中,每年选拔50名授予“天河区科技创新人才”称号,优先解决其培训、考察、疗养及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

    对获得《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返还奖励的市重点软件、动漫产业,配套奖励该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第一技术负责(首席科学家),奖励金额为上一年度上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的10%,最高限额20万元;对未获得该《规定》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返还奖励,在天河区年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软件、动漫企业中连续任职超过一年且年薪收入超过15万元的高级人才,可享受上一年度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纳税额25%,最高限额10万元。对高新技术和软件、动漫企业上一年度承担国家科技部“863”计划、重大专项、火炬计划以及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项目负责人(企业专职人员),获得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资助的留学人员、被认定为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班子一次性给予5-10万元的奖励等。各类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成为天河软件园快速发展的政策保障。

good桜怡(2014-11-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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