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春社祭祀活动

家乡区县: 广西桂平市

春社是源自中国的传统民俗节日,在商、西周时期,是男女幽会的狂欢节日,而后来则主要用于祭祀土地神。春社的时间一般为立春之后的第五个戊日[注 1],约在春分前后,但在民间也有二月初二、二月初八、二月十二、二月十五之说。

春社在甲骨文中就有相关的记载,是中国最为古老的节日之一,距今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在元朝以前,在中国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传统节日。但目前在中国大陆和台湾,仅有部分地区存在二月二日[注 2]拜土地公的习俗[1],并称此日为土地诞、福德诞等,但与传统的春社不尽相同。在中国大陆北方部分地区的二月二龙抬头节中,亦有部分民俗沿袭自春社。关于春社的兴衰过程,有学者将其归结为“起源三代,初兴于秦汉,传承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唐宋,衰微于元明及清”[2]。

与中国诸多祭祀类传统节日一样,根据主办方的不同,春社分为官社和民社[2]。官社庄重肃穆,礼仪繁缛,而民社则充满生活气息,成为邻里娱乐聚宣的日子,同时有各种娱乐活动,有敲社鼓、食社饭、饮社酒、观社戏等诸多习俗,是民间不可多得的热闹节日。“社会”一词即起源于民社时的聚会活动[3]。

春社一般与“秋社”合称为“社日”,历来有“春祈秋报”的说法[4]:540。清末民初著名易学家尚秉和称,社日“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最古最普遍之佳节。”[5]:422现今各地遍存的土地庙即是社日祭社时的遗存[6]。

除了祭祀聚饮之外,最热闹的活动还是抢花炮。花炮用竹篾织成糊以花纸大的有一丈多高,小的只有一尺多高,有头二三等名目结草环为标识,在二月社日鸣萧鼓向社坛酬愿将炮燃放预藏暗记于内名曰“炮头”,轰起时争先接取夺得者,谓之得炮头。会主用鼓吹仪仗送琉璃镜一座至其家,香花酒烛供奉堂中,次年及期亦照样另备屏镜大炮金猪鼓乐送至社前谓之“还炮”。抢花炮这个风俗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可见此习俗是有其积极作用的。最主要为了祭拜祖先,是对祖先的一种尊重和孝敬。扫墓就是去到祖先的坟墓,把坟墓打扫干净,同时还带有香,蜡烛,炮,酒,菜等祭拜。祭拜完就开始烧花炮。

林文婷(2014-11-2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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