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化州市南盛街道

家乡区县: 茂名市电白区

  南盛古称“南洲”,据说至今已经有1400多年的历史,今系广东省化州市(化州为茂名代管的县级市)辖镇(街道),现辖1居委会——南盛社区(即南盛墟或南盛圩)居委会;6村委会——南盛、平垌、乐堂、谢村、蒲山、山尾。全街道总面积44.36平方公里,总人口2.6万人。 邮编:525126.区号:0668. 今南盛街道位于化州市的东南部,东邻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北接高州市石鼓镇、西与本市丽岗镇隔鉴江相望、南近本市鉴江开发区。南盛街道地属鉴江中游平原地带,地处化州、高州和茂南两市一区交界的“金三角”,地理位置优越——街道中心东北距高州市区中心25公里,东南距茂名市区中心25公里,西南距化州市区中心12公里。基础设施完善——207国道、茂化一级公路纵横贯穿全境,与广湛高速公路、河茂铁路、化牛一级公路、南茂公路形成网络;移动通讯、光纤有线电视网络覆盖全境;省500KV和化州市110KV变电站坐落境内;拥有日供水量6000立方米的自来水公司;村道全部实现硬底化;农田水利设施覆盖全街道范围;城镇建设配套设施齐全,卫生、绿化管理制度化,连续十五年被评为广东省卫生先进镇(街道)。 该街道是化州市乡镇企业“领雁镇”, 形成了以毛纺织厂、乔美集团、置裕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日用化工、不锈钢加工、塑料健身器材、皮革加工为主的六大支柱产业;农业生产发展迅猛,是化州市粮、油、糖蔗、菜、花卉、淡水养殖生产基地;还历来是高州、化州、茂南两市一区农副产品交易的集散地,商贾如云,有猪苗、蔬菜和农副产品三个专业批发市场。2008年底,全街道有大小工商企业793间。 以下系若干村落(墟集)简介。 南盛墟(南盛圩):据<<中国古代地名大词典>>载,南盛墟在广东茂名县西南六十五里浮山水(即鉴江)左岸,接化县界,旧有外委把总驻防。因为此地位于鉴江南岸,原高州府茂名县南部,故原名“南洲”(至今仍有“南洲福地”之称)!南盛墟最早见载于明代万历年间的《高州府志·卷之一·都市·茂名县》(而参照南盛大庙有关碑铭,清乾隆年间,作为福建莆田举人的高州府茂名县知县林炯将“南洲”更名“南盛”,取人财商旺盛之意)。 南盛墟历来商贾云集,农历每旬一、四、七为墟期,圩日赶集(当地称“趁墟”)人次数以万计,旧时与梅菉(今属湛江吴川市)、石鼓、公馆等同为茂名县南部重要圩集。 今南盛墟为南盛街经济、政治、文化、交通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其他职能部门驻于此。 京塘(经堂):紧连南盛圩。今属南盛街南盛村委会。因村西有座“经坛”(经堂,今京塘冼太庙)而得名。聚落呈长块状分布。建筑多座西向东砖木结构平房。耕地217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黄红麻、甘蔗、花生,种植蔬菜瓜类,供应南盛圩居民。广州——海安公路(207国道旧线)从村东经过。 平垌:南盛圩南2公里。今属南盛街平垌村委会。因村周围都是平坦的田垌而得名。聚落呈长块状分布。建筑多座北向南砖木结构平房。耕地564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菜椒、沙姜、花生、香蕉、黄麻、甘蔗等。有小学。207国道经村边。 莲塘尾:南盛圩南3公里,北临工业渠,今属南盛街平垌村委会。因在长满莲藕的池塘尾部而得名。聚落呈长块状分布。建筑多座西南向东北砖木结构平房。耕地221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沙姜、花生、甘蔗、香蕉、黄红麻、菜椒。有粮食加工厂、副食品商店、药材店。有完全小学。经南茂公路通南盛圩。 谢村:化州市区东北8.5公里,南盛圩西南3公里。今属南盛街谢村村委会。因村民姓谢而得名。聚落在田垌中呈长块状分布。建筑多砖木结构平房和钢筋水泥结构楼房。耕地162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沙姜、黄红麻、花生、瓜类、菜椒。竹器编织品颇为闻名。经谢村路通南盛圩。 乐堂:化州市区东北11公里,南盛圩南4公里。今属南盛街乐堂村委会。村民祖先从同庆镇(今化州市同庆镇)六塘村迁来,以“六塘”谐音取名乐堂。聚落在塘边坡地,呈曲尺形带状分布。建筑多座东北向西南砖木结构平房。耕地810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黄麻,甘蔗、香蕉、菜椒、花生。有碾米厂、木器加工、竹器编织业。有副食店、药店、缝衣店。有完全小学。经南茂公路北通南盛圩,南接茂化一级公路。 蒲山:化州市区东北8.5公里,南盛圩西南4公里。今属南盛街蒲山村委会。古时村西南有大湖,盛长蒲莞草类,且村正好在当地略高的山坡上,曾名蒲莞山。解放后简称蒲山村。聚落在公路北侧呈带状分布。建筑多座东向西砖木结构平房。耕地695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黄麻、甘蔗、香蕉、菜椒、豆类、沙姜。有县级工商联塑料厂、粮食加工厂。有完全小学、初小各1所。207国道从村南经过。 山尾:化州市区北6.5公里,南盛圩西南6.5公里,西临鉴江。今属南盛街山尾村委会。最早村民定居在一片茂密山林的尾侧,故名山尾村。聚落呈点状分布。建筑多砖木结构平房。耕地200亩,主要农作物有水稻、甘蔗、黄麻、莱椒、花生。有小学。207国道从村东经过。

james.(2014-11-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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