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和四年(884年)对沙县来说是历史上值得大书一笔的重要一年。因为这一年,沙县终于完成了酝酿已久的县治搬迁,从原治所沙源地徙迁到沙溪水北的扬篢坂(今沙县人民政府驻地凤岗镇)。负责这次县治徙迁的汀州司录兼管沙县政事的曹朋出任首任县治迁移后的知县。沙县民间尊称他与邓光布同为“开县始祖”。
关于县治所的徙移事宜,还得从唐乾符初年(874年)说起。那时,邓光布出任崇安镇将,驻守沙县。他从军事角度考虑,认为古县址地形不利于据险固守,就与当时任汀州司录兼管沙县政事的曹朋“谋徙县治”。(见旧《沙县志》)乾符五年,邓光布率军抵御黄巢起义军,在古县城附近的洛溪桥与黄巢起义军发生了遭遇战。战斗中,邓光布中箭身亡。邓光布的战死,使曹朋更清楚地看到县治徙迁的重要性。所以,他为县治搬迁一事一直作不懈的努力,于中和四年终于得到朝廷批准,付诸实施。
曹朋(生卒年不详),字仲益,光州固始(今河南省固始县)人。他出任沙县知县后,勤政爱民。当时,正处于唐朝末年的战争环境,百姓流离失所,四处逃荒。曹朋收留难民,赈济灾民,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深受百姓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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