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善,生年不祥,字敬甫,江苏泰兴人,明朝吏部尚书。以贡举人历官吏文选司主事。洪武二十六年(1393)命掌管部事,他仿照《唐说典》,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诸司设官分职,编集成书,名为《诸司职掌》,自此,洪武时官吏制度已基本完备。再升至吏部尚书。洪武二十八年因事降为宣化知县,终其身。
泰州在朱元璋的记忆中,不会有很好的印象,那位与他争雄天下的吴王张士诚一定让他不会轻易忘记。但翟善这位刚刚成长起来的泰州才俊着实让他赞誉有加。翟善应是明代八股科举制度确立后较早成长起来的一批人才。从《明史》的记载来说,他“明于经术,奏对合帝意”,功底还是扎实的。他气宇恢廓,品行高尚,作风严谨,很有做官的气度胸襟,非一般人能比。
朱元璋对当朝的文官武将,有用严刑峻法铁腕驾驭的一面,同时也给为其统治服务的官吏以相当的照顾,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免役,在朝为官者,不仅免除徭役,而且在人身等级和土地所有权方面也都受到特殊照顾。翟善表现好,朱元璋就想褒奖他,要为他在家乡泰兴营造府第。翟善却说,家中宅基地太小,我又没什么功绩,就不要花国库里的钱了。朱元璋听了更加高兴,说:“官居宰相位,而无地起楼,善与寇准同风矣。”朱元璋又要免除他家中的兵役,翟善又说:“守卫国家的兵卒应该增加,怎么可以因为我而破坏了国家的制度呢?”再次谢绝了朱元璋的奖赏。《明史》说他“经明行修”、“名实相称”,看来确实如此。朱元璋对他委以重任,也就不让人感到奇怪了。
总的来说,朱元璋对翟善还算不错。当然,这是以翟善“合帝意”为前提的。就是这样,翟善的吏部尚书也没能做多长时间,洪武二十八年,就因罪被降为宣化知县。至于所犯何罪,却没有什么记载。
翟善尽管给人一种“刚开头就又结了尾”的遗憾,但继续当下去,难保不会刀锯加身。对于那些嗜杀成性的皇帝,离开他们远一步,就等于远离死亡一步。翟善能以宣化知县安稳而终,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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