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
离石区国土总面积共1324平方公里,折合198.6万亩。其中林地261416亩,占总面积的13.16%;牧草牧地27131亩,占总面积的1.37%;交通、河流、村庄等特用地68794亩占总面积的3.46%;陡崖、石壁、岩石等暂有用地173024亩,占总面积的8.71%;荒山荒坡859100亩(内有省直国营林场和各乡镇宜林地51.62万亩),占总面积的43.26%;农耕地596532亩,占总面积的30.04%;其中水浇地28620亩,占耕地的4.8%;沟坝地17370亩,占耕地的2.9%;梯田地79120亩,占耕地的13.2%;15°以下的坡耕地244280亩,占耕地的40.9%;15°~25°的坡耕地188670亩,占耕地的31.7%;26°以上的坡耕地38300亩,占耕地的6.5%。1990年,全区人均占有耕地3.38亩。全区人均占有地土地8.92亩(不包括省直林场占地)为吕梁市人均土地11.61亩的75%,为全省人均土地8.92亩的97%;为全国人均土地14.4亩的60%。
按全国土地资源综合评价标准划分,属二级标准的有5.94万亩,占全区总面积的3%。主要分布于三川河两侧阶地上,属三级标准的有49.33万亩,占总面积的24.8%。主要分布在三川河两岸的川谷地及丘陵区的沟坝地、水平梯田和梁峁平缓的坡耕地。属四级标准的有26.11万亩,占总面积的13.2%。主要分布沟谷、缓坡及弃耕和部分荒地。属五级标准的有11.78万亩,占总面积的5.9%。主要分布在土石山区土层深厚的黄土地上,土质较好。属六级标准的有55.56万亩,占总面积的28%。主要分布在土石山以及石质山区发育于岩石风化物的土壤。属七级标准的有0.17万亩,占总面积的0.1%。分布于区境东北部的云顶山南及四十里跑马土焉一带有机质含水量较多,但气候高寒,只能短期生长牧草,为天然牧场。属八级标准的有38.71万亩,占总面积的20%。分布在石质丘陵区,坡度陡峭,土层浅薄,土体中含有碎石,仅生长稀少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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