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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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
2012年,云龙区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4.8亿元。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
冬天里的春天
冬天里的春天
成功举办“舞动汉风”、“放声云龙”等系列文体活动。云龙区省级文明单位(行业)12个、省级文明社区(村)6个。
体育事业
2012年,云龙区参加省级比赛项目5项,获奖牌23枚,参加市级比赛项目8项,获奖牌124枚,2012年向省、市输送运动员107名,其中省级以上5名。
教育事业
2013年,云龙区内潘塘中学、绿地商务城小学、云龙培智学校投入使用,完成校安加固1.9万平方米,14所学校达到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标准,云龙区荣获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称号,并被确定为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区”、省首批“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单位。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新改建惠民、翠屏等公办幼儿园7所,全区省优质园率达75%以上,云龙区被命名为省首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科技事业
2011年,云龙区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60项,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1家、高新技术产品21个,被评为“省科技进步先进区”, 连续三次通过全国科技进步区考核。[12]
医疗卫生
2013年,云龙区全年销售基本药物1778万元,为群众减少药品费用支出538万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投入1200万元,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程,黄山中心被评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拓展区域医疗合作,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徐医附院等三甲医院建立新型运营模式。
社会保障
2013年,云龙区组织各类就业创业培训3400余人次,新增就业
2.85万人,实现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8800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积极融洽劳动关系,创新纠纷调处机制,化解各类劳动纠纷234起。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养老保险参保净增4800人,居民医保参保累计缴费15.8万人;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标准,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900万元。全面落实低保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由每月440元提高至510元,发放低保金560万元。加大扶贫助困、养老助残力度,发放救助金2265万元。和谐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创建市级和谐社区6个,高标准建成社区综合民生服务中心8个,成立全市首家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模式实现全覆盖,新型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83万元,修建村级道路4条。大力开展稳价惠民工作,设立全市首家区级价格监测中心,新建平价商店8家。切实抓好特定群体住房保障,建成保障房1224套,辖区815户家庭取得经适房、廉租房和公租房购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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