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代,合阳境内就有先民生存与活动。约公元前21世纪,夏启封支子于莘。隋开皇十年(590),本县人口55287人。元末明初,从山西多次移民至本县,垦荒种地,经济复苏。明隆庆五年(1571),全县人口增至82390人。至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全县人口增至617898人,为历史最高峰。晚清至民国时期,由于战争、灾荒和疫病侵袭,本县人口大量死亡和外流。无计划生育和极差的医疗卫生条件,使人口生产形成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状况。民国17年(1928)至1949年,全县人口由134073人发展到178397人,20年间净增44324人,每年平均净增2216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新婚姻法的实行和物质、文化生活及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本县人口逐步形成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趋势,并出现三次生育高峰。第一次是1951~1957年,从181627人增至209853人,7年净增28226人,每年平均净增4032人。第二次是1962~1972年,因“三年经济困难”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计划生育未能全面实施,每年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在30‰和20‰以上,使人口由255622人猛增到330280人,净增74658人,每年平均净增6787人。1972年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和政府把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千方百计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但由于第二次生育高峰周期的影响,1987年又进入第三次生育高峰。期间,虽出生率、自增率比第二次生育高峰期间有大幅度下降,但由于人口基数大、年龄构成轻、农村人口比重大和分布不平衡,全县人口由1986年的378657人增至1990年底的399832人,四年净增21175人,每年平均净增5294人。从此以后,本县人口开始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势态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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